五、推进以人为本的城镇化
城镇化的过程不是城市现有人群自我发展、自我提高的过程,而是农民逐步融入城市的过程。我国有2.6亿农民工,推动户籍制度改革,让他们扎根城市,享受城市居民同等待遇,是社会公平公正的体现。农村人口减少了,可以增加农村人均资源占有量,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带动留在农村的人口增收致富。城市居民人均年消费比农村居民高1万多元,2亿多农民工转户将增加两三万亿的消费,这是扩大内需的巨大潜力。农民工结束“候鸟式”迁徙,也可以降低交通运输压力和社会管理成本。户籍制度改革还能推迟我国刘易斯拐点的出现。一般发达国家城镇化率超过70%以后刘易斯拐点才会显现,我国城镇化率仅53.7%,就出现了“用工荒”,这与大量农民工处于流动状态有关,症结还是户籍制度。由此看,户籍制度改革是推进以人为本的城镇化的“牛鼻子”,必须抓紧抓好。
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应注意把握五项原则:一是明确对象。应以在城镇稳定就业并有固定住所的农民工为主要对象。二是保障到位。农民工转户后,就业、养老、医疗、教育、住房“五件衣服”一步到位,与城市居民享有同等待遇。三是农村权益自主处置。现行《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农民户籍发生变更,原有的承包地、宅基地、林地“三块地”要交还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工转户之初,在城市立足未稳,从保护其权益出发,应尊重其意愿,允许转户居民保留农村的“三块地”,并在制度设计上提供保留、流转、退出等多种选择。四是合理分布。要充分考虑各类城市的综合承载能力,通过合理设置落户条件,引导转户居民在大城市、区县城和小城镇按4:3:3的比例梯次分布,既避免人口过度向大城市集中,也防止大量农民落户小城镇,增加就业压力和社会管理成本。五是建立政府、企业、社会长周期共担成本机制。农民工转户人均成本10万多元,我国2亿多农民工转户需要近30万亿元资金,有人认为根本无力承受。但事实并非如此。首先,改革成本并非由政府独担。人均10万多元成本中,企业补足因转户带来的社保缺口占40%,政府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投入占30%,转户居民作为受益主体也要自担30%。其次,农民转户及相应的成本支出并非一次性完成,比如社保一般要缴纳二三十年,分摊到每年的成本完全可以承受。
重庆有800多万农民工,400万在沿海打工,400多万市内就业。2010年启动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以来,累计转户380多万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由改革前的29%提高到40%。大量农民转户并未增加城市负担,反而成了重庆独特的核心竞争力。近年来,重庆外贸进出口每年一季度往往猛增70%~80%,之后有所回调,但全年增长率也有30%~40%。经调查才发现,原来沿海2亿多农民工有个“九三现象”,即每年只工作9个月,春节前后3个月返乡。企业年底要么停工,任由市场流失,要么增加库存量;节后招工,一半农民工另谋职业,企业又得培训新人。重庆380多万农民工转户后,与城市产业工人一样,春节7天假、节后照常上班。在沿海和重庆同时投资的企业,为了保订单、降成本,春节前纷纷把订单拿到重庆。节后,一半的新增订单就留了下来。这是户籍制度改革带来的红利,也成了重庆改善投资环境的“撒手锏”。
新型城镇化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实现“增长、包容、绿色”三大目标,除了抓好城市规划、投融资、土地管理、房地产调控和户籍制度改革等关键环节外,还需要加快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机制、开放型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制度等,这些都是“深水区”的改革,都是难啃的“硬骨头”。改革如逆水行舟,需要壮士断腕的勇气和决心,更需要善做善成的智慧和理路。我们要深入学习习总书记关于新型城镇化系列重要论述,认真贯彻《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改革思维,健全体制机制,为实现“两个100年”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夯基出力。
(来源:行政管理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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