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对依法治国的五个认知

习近平对依法治国的五个认知

摘要:对制度、法律的尊重,不意味着“制度迷信”与“法律迷信”。制度、法律都是人设计出来的,也需要人去执行。在这个基础上,最根本要搞清楚的问题,是“为了谁”。

9月5日,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来源:新华社

公子无忌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韩非子的这句话,经常为习近平引用。而这句话,也点出习近平对法治的重视程度——“奉法”与否,与国运强弱息息相关,也与执政党的人心向背息息相关。

即将于下个月召开的四中全会,更是在7月底就公布了“依法治国”的主题,这在此前亦属少见。

为什么?

因为这是“长久之计”,是“治本之方”。目前大力宣扬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依法治国一起,一手以“德”,一手以“法”,共同构成“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两大支柱。

那么,习近平对法治的看法究竟如何?在作者看来,他对法治至少有五个方面的认知,而且是数十年来一以贯之的见解。

 

责任编辑:葛立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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