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景区开会禁令”让会议不再成为“当地一景”(2)

【案例】“景区开会禁令”让会议不再成为“当地一景”(2)

监督更严

严禁景区为单位开会“免单”

《通知》中明确,会议主办单位要合理安排会议日程,严格遵守报到、离会时限,严禁超出规定时限为参会人员提供食宿,严禁组织与会议无关的参观、考察等活动。

严禁在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中列支风景名胜区等各类旅游景点门票费、导游费、景区内设施使用费、往返景区交通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向下级单位以及旅游景区管理部门、接待服务场所、旅游中介公司等单位转嫁上述费用。严禁违反规定要求旅游景区管理部门、有关企业等单位免除上述费用。

此外,《通知》还要求,必要时对旅游景区管理部门、接待服务场所、会议培训中介机构等单位开展延伸监督检查和审计,防止转嫁费用。

专家点评

景点禁区增加符合现实情况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周淑真指出,与1998年的规定相比较,本次的规定结合了实际情况,伴随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旅游业获得很大发展。与16年前相比,很多景点已然跻身热门风景名胜景区。新增9处景区为“禁区”体现了相关规定是基于现实调查的,符合现实情况。

同时,本次一些细化的规定穷尽了各种“特例”,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特殊情况特殊处理体现了实事求是的态度。最后,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更加细化,责任更加明确,职责更加清晰,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出了问题也可以倒查追究,有利于规定落到实处。

景区开会莫非“在乎山水之间”?

自1998年中办、国办下发《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的通知》以来,各级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尤其是到中央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会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但违规仍未完全杜绝,到其他热点风景名胜区开会及景区外开会区内旅游的情况时有发生,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广大干部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官员为何选择爱选风景区去开会,是去开会,还是去品味山光之秀美,水色之斑斓。官员会不会在山川美景之间流连忘返,而淡忘了会议的主题呢?

隐约记得,中国共产党在1921年建党之时,是在“轻烟拂渚,微风欲来” 的嘉庆南湖的一艘小船上开会,而这不是他们希望寄情于江海,才承一叶之扁舟,而是受当时的复杂严峻的斗争形势所迫。

而今,和平与发展是时代主题,国内一片欣欣向荣、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为何领导干部却放弃城市间好端端的会议室,而偏偏要千里奔波的跑到风景胜地去开会?这恐怕不仅仅是因为景区风光秀美如此简单,有可能是借开会为名行旅游甚至腐败之实。

此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禁令,显示出了党中央对于领导干部到风景名胜区开会这一行为的重视,细化操作的同时显示出了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新增的景点也充分显示了政策的与时俱进性。这必将于细微处加强对于领导干部日常行为的约束,让他们得以不再寄情于山水之间流连忘返,有效预防景点会议衍生的腐败问题。对此,我们满怀期待。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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