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建柱: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2)

孟建柱: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2)

摘要:这次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主要是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决策部署,交流试点工作经验,研究推进试点工作,同时,对下半年政法重点工作进行研究谋划。

(三)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司法人员的积极性。毛泽东同志指出:“掌握思想教育,是团结全党进行伟大政治斗争的中心环节。如果这个任务不解决,党的一切政治任务是不能完成的。”完善司法责任制等4项改革,涉及广大司法人员切身利益的调整,能否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关系到改革能否成功。只有把广大司法人员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决策上来,把广大司法人员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试点工作才能顺利推进。各级政法机关要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贯穿试点工作始终,尤其在试点工作启动前,要精心做好动员培训工作,把所有的政策、道理向广大司法人员说明白,努力使广大司法人员理解、拥护、支持改革,最大限度地凝聚起推进改革的正能量。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中,既需要改革的勇气和锐气,又需要谨慎的态度、务实的方法。对每项改革,都要在深入调研、摸清情况、找准问题基础上,把按司法规律办事和从实际情况出发紧密结合起来,研究制定科学可行的实施方案,积极稳妥地推进。完善司法责任制等4项改革,牵一发动全身,首先要在小范围内试点,不要一下子铺开,待看得很准、条件成熟后,步子再大一点,防止折腾、走回头路,避免对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产生不利影响。总之,试点工作中,可以先慢后快,走小步、不停步,积小胜为大胜。

(四)注重统筹兼顾,树立改革的大局观。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加强统筹协调至关重要。各级党委政法委要切实肩负起牵头责任,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与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编制、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最大限度地争取理解支持,形成推进改革的整体合力。中央政法各单位要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协调,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责任。中央政法委、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要跟踪掌握各地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解决遇到的问题,推动试点工作健康深入开展。要把试点工作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固定下来,上升为制度、机制,使试点工作成果制度化、法制化。要加强与立法机关的沟通衔接,对试点工作涉及的法官法、检察官法,法院、检察院组织法,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等法律修改问题,及时提出建议;需要立法机关授权的,及时提请立法机关授权,确保试点工作依法有序进行。要加强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沟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改进试点工作,最大限度地凝聚改革共识。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推进各领域改革试点,不能建成要照顾、争优惠的“政策洼地”,不能搞到处布点、一哄而上。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树立改革的大局观,坚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从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出发,从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出发,谋划改革思路,提出改革举措,防止把改革简单等同于扩张权力、增加编制、提高待遇。比如,设立知识产权法院,有利于促进我国科技创新,树立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国际形象。从反馈情况看,不少省区市对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积极性很高。但是,综合考虑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对外开放程度、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区域辐射效应、审判基础等因素,经慎重研究,决定目前只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并精简机构,最大限度节约司法成本。各级政法机关要牢固树立改革的大局观,准确领会、把握中央精神,坚决按照中央确定的改革方向、政策取向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二、关于下半年重点工作

今年以来,各级政法机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和过硬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关于下半年政法工作,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已经作了全面部署。当前,重点要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责任编辑:李妮玮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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