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审视和研究“黄金律” (3)

重新审视和研究“黄金律” (3)

●解决人类生存环境问题应该是人类共同伦理的重要内容。

遏制物欲,蔑视奢华,敬畏天地,不同信仰和宗教都有各自的“方便法门”。在伦理的诸多方面,可能唯有拯救地球是最容易取得广泛一致意见的。但是在其他方面,我们还需要把畅行了几百年、几乎人人知晓并且歌颂的“自由”、“平等”、“博爱”和“人权”,以及人们时常挂在嘴边的“福祉”、“正义”等等具体化。由理性概括的、抽象的伦理概念,容易并已经被一些人填进了许多与之相悖的货色,异化了。当我们回过头重新阅读古圣贤的教诲时,蓦然发现,无论是释迦牟尼、孔子、耶稣还是柏拉图,他们在提到那些人人欣羡的伦理时,从来不孤零零地空喊名词术语,总是把自己的理念放在一个具体的语境中呈现。语境,就是最好的解释。让我们学习他们,给予世界一些人人能够理解、欢迎、履践的语言。而这也正是我在下面所要谈到的。

●重新深入审视和研究“黄金律”。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你们也要怎样待人”,一直以来被人们称为“黄金法则”,为人所称道。但是《黄金法则》一书的作者H.T.D.罗斯特说:“这是一个具有伸缩性的术语,对不同的人意味着不同的东西——它的涵义还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变化。”对此,我们是否应该给以关注?是否还需要沿用这一术语?另外,有人把《马太福音》的教导称为“积极的黄金律”,而把孔子对“恕”的解说称为“消极的黄金律”。这样的分法是不是合适?孔子所说的“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又该放在什么地方?怎样理解耶稣所说的“恨你们的要待他们好,诅咒你们的要为他祝福,凌辱你们的要为他祷告”?这和“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教诲如何协调起来?等等,都有待我们深思。

孔汉思坚持他提出的“四项不可取消的规则”:坚持一种非暴力与尊重生命的文化;坚持一种团结的文化和一种公平的经济秩序;坚持一种宽容的文化和一种诚信的生活;坚持一种男女之间权利平等与伙伴关系的文化。后来在他参与起草的1993年“世界宗教议会”的《世界伦理宣言》中,简约为“不可杀人”、“不可偷窃”、“不可说谎”、“不可奸淫”,他的这一杰出建议的精神也因此而更广为人知。从那时到现在,人类又经历了20年的历练,人们基于自己的实践和思考,基于当下的现实,对他的卓见还有没有什么补充?人类共同伦理并不是乌托邦,而是“一种从现实出发的、有望实现的远景”,是人类历史的必然,更是在悬崖孤岛上的唯一生路。但是,理想和现实的距离太大了。这20年来人类的灾难非但没有消减,反而更为严重了。我们是否应该探讨:如何才能让五大洲的公众看到孔汉思的四项规则有了开始落实的苗头?

人类共同伦理和世界各大宗教的戒律、启示、教导相符,可以说是世界不同文化伦理的共性或共同基础。通过我们的细化、深化、传播,特别是如果各国政府和各种组织担当起应有的责任,就将给现在乱糟糟的世界带来令人心醉的清风。但是,我们并不是弃理论研究于不顾。实际上也确实有些问题需要多视角地研究,例如,关于善、恶的起源、界定和转化,关于研究对话时的优先性:是不同文化的差异性优先,还是上亿人正在遭受的苦难优先?又如,共同伦理与国际法和本国法的关系,共同伦理和宗教、世俗的关系;在不少宗教那里,通过履践共同伦理而获“救赎”的形式;人类共同伦理对政府、社会和个人的约束力,等等。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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