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关于推行“就地城镇化”模式的基本条件问题
“就地城镇化”是指农村人口不向大中城市迁移,而是以中小城镇为依托,通过发展生产和增加收入,发展社会事业,提高自身素质,改变生活方式,过上和城市人一样的生活。它是一种“既不离土也不离乡”的城镇化,有人将其称之为“新型城镇化的第三条道路”。“就地城镇化”与“异地城镇化”作为城镇化的两种发展模式,应当是相互补充、相辅相成的,只是在不同的发展时期和不同的区域有可能出现主次之别。但在实践中,有些人往往以大城市出现各种城市病(人口膨胀、交通拥堵、房价飙升、空气质量下降、垃圾围城、就业困难、城市贫困现象加剧、社会安全恶化、看病难、上学难、入托难、传统城市文化风貌迅速消退等)为由,急于否定以“异地城镇化”为主的大城市或城市群发展模式,过于强调“就地城镇化”发展模式。这种“非此即彼”的做法是欠科学的。主要理由如下:
(1)中小城镇发展并不等同于“就地城镇化”,“异地城镇化”同样也能促进中小城镇发展与升级。也就是说,城市人口也可以工作在城市,居住在乡村。在许多经济发达国家,这种现象已并非罕见。
(2)“就地城镇化”取决于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即使居住在乡村,但在交通、水电气、污水和垃圾的集中化处理、学校、医疗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方面能够享受与城市一样的生活水准。这样,城市的吸引力就会减弱,而乡村的吸引力则会增强,从而有助于“就地城镇化”的发展。
(3)“就地城镇化”取决于城乡生活方式的无差别化。也就是说,实现了“乡村的都市化生活”,即生活方式城镇化。它是指随着社会身份、职业、社会角色的变化,人们在行为方式、思想观念、道德意识、社会交往、受教育程度、生活习惯、综合素质等方面,由农村模式向城镇模式转变的过程。城镇化的本质是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系统性转变,而不是城市空间粗放拓展与城市人口盲目扩张。因此,应以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城镇化而非人口城镇化或土地城镇化作为新型城镇化的核心任务。
(4)“就地城镇化”取决于区域差距、城乡差距的缩小状况,取决于城乡一体化的实现程度。综观国际上许多小城镇发展比较成功的国家,基本上都处于区域差距较小的发展时期。这一时期的人口流动方向已不再是以乡城迁移为主,或从农村向大中城市的迁移和集聚为主,而是转变为以都市区内部的迁移(人口从中心城区向郊区小城镇迁移)为主,或都市区之间的迁移(人口从高成本的都市区向成本相对较低的都市区迁移)为主,从而为小城镇的发展提供了人口和各种经济要素乃至人力资本的支撑。但一方面,过去十多年来我国区域差距、城乡差距又呈现扩大态势,有关数据显示:2000年中国基尼系数首次突破0.4,到2006年再次突破0.5,2010年更高达0.61;另一方面,我国城乡一体化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
因此,我国目前尚不具备全面推行“就地城镇化”模式的基本条件,区域差距、城乡差距的缩小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城乡一体化的真正实现也绝非一日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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