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敦风化俗方可“落地生根”
推进核心价值观建设,贵在增强自觉、重在落地生根、难在持久深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尤其是儒家的风俗论说,不仅凸显了良风美俗之于心身家国天下治理秩序的重要意义,更以其敦风化俗的有效动力机制为今日中国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建设提供了宝贵经验。在此,我们拟从敦风化俗的原因、主体与方法三个角度做一简单的阐发。
1、为何敦风化俗?
近年来,学界对何谓传统中国社会“核心价值观”多有讨论、聚讼纷纭,有的认为是“三纲”,有的认为是“四维”,有的则认为是“五常(德)”。然而,姑且不论传统“核心价值观”究竟为何,中华“风俗”之道的可贵之处,恰恰在于高度珍视良善价值在世道人心中的“落地生根”,进而将风俗良莠视为社会治乱的重要判准——“目击世趋,方知治乱之关必在人心风俗,而所以转移人心、整顿风俗,则教化纪纲不可缺矣。”(顾炎武:《亭林文集》卷四《与人书九》)敦风化俗,实则蕴含着一种护持传统而不拘泥传统的审慎进取精神,正如严复所言的“且守且进,此其国之所以骏发而又治安也”,惟其如此,才造就了中华文明的旺盛生命——“并世列强,虽新而不古,希腊罗马,有古而无今,唯我国家,亘古亘今,亦新亦旧,斯所谓‘周虽旧邦,其命维新’者也。”(冯友兰撰西南联合大学纪念碑文)
客观来看,“大传统”与“小传统”并进,“雅文化”与“俗文化”兼美,很大程度上保障了国运不绝如缕情境之下文明的基本赓续。先贤们认识到:良风美俗的长期涵育足以造就衰乱之际的中流砥柱之士、赋文明以熹微之光——“至其(按:指东汉)末造,朝政昏浊,国事日非,而党锢之流、独行之辈,依仁蹈义,舍命不渝,风雨如晦,鸡鸣不已,三代以下风俗之美,无尚于东京者。”(《日知录》卷十三,《两汉风俗》条)社会真正的危局往往体现为日常生活中的风俗败坏与人心沦丧——“晚世风流俗败,嗜欲多,礼义废,君臣相欺,父子相疑,怨尤充胸,思心尽亡。”(《淮南鸿烈·本经训》)风俗毁之易而成之难,“百年必世养之而不足,一朝一夕败之而有余”(顾炎武:《亭林文集》卷四《与人书九》)——“夫以经术之治,节义之防,光武、明、章数世为之而未足;毁方败常之俗,孟德一人变之而有馀。後之人君将树之风声,纳之轨物,以善俗而作人,不可不察乎此矣。”(《日知录》卷十三,《两汉风俗》条)
当然,历史上的儒者并不只是将“风俗”视为因循守成的力量,而是同样坚信“风俗”也应与时偕进而做因革损益。“观哀、平之可以变而为东京,五代之可以变而为宋,则知天下无不可变之风俗也”(《日知录》卷十三,《宋世风俗》条)。天下无不可变之风俗,问题在于是“向善而变”抑或“趋恶而变”。从历史角度观之,敦风化俗的原因往往是物欲横流、信仰缺失、社会断裂、外力冲击等因素杂糅之下的“风流俗败”。我国曾经历过春秋后期直至西汉中期以及南北朝直至北宋两次漫长深刻的风俗巨变,相应地通过卓绝努力实现了“汉晋”与“宋明”两次国民精神秩序的重建,近代以降、遭逢“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以来直至今日,正处在第三次国民精神秩序“大转型”之中。(秋风:《儒家式现代秩序》)套用汉儒董仲舒的提法,此种转型的志业不仅在于“改制”,更在于敦风化俗之“更化”——“当更张而不更张,虽有良工,不能善调也;当更化而不更化,虽有大贤,不能善治也。”(《天人三策》)
而今,“面对世界范围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形势下价值观较量的新态势,面对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思想意识多元多样多变的新特点”,我国正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引领社会全面进步”,“集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正能量”。(《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从大历史视角观之,这不啻于中华民族又一次因时更化的自觉努力。
2、谁来敦风化俗?
征诸我国历史,先贤们多将敦风化俗作为圣王、官员与士人阶层的本务。“圣人作而均齐之,咸归于正,圣人废则还其本俗”(《风俗通义》),“孔子曰:‘移风易俗,莫善于乐’,言圣王在上,统理人伦,必移其本,而易其末,此混同天下一之乎中和,然后王教成也”(《汉书》),“论世而不考其风俗,无以明人主之功”(《日知录》卷十三,《周末风俗》条);“公卿大夫,所使总方略,壹统类,广教化,美风俗也”(《汉书》);“风俗之厚薄奚自乎?自乎一二人之心所向而已。民之生,庸弱者,戢戢皆是也。有一二贤且智者,则众人君之而受命焉;尤智者,所君尤众焉。此一二人者之心向义,则众人与之赴义;一二人者之心向利,则众人与之赴利。众人所趋,势之所归,虽有大力,莫之敢逆。”(曾国藩:《原才》)
诚然,在良风美俗的塑造上,官员与社会贤达因其握有的公权力或影响力,理应发挥典范作用。“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论语·颜渊》);“灵王好细腰,而民有杀食自饥也;越王好勇,而民皆处危争死也。由此观之。权势之柄,其以移风易俗矣”(《淮南鸿烈·主术训》)。但是,权力是把双刃剑,若恣意妄为,亦可使老百姓进退失据、无所措手足。更有甚者,若当局者本身有悖社会良风美俗,则其恶劣影响尤剧。因此,顾炎武将“耻”视为“四维”之要,厉声痛斥“士大夫之无耻,是谓国耻”(《日知录》卷十三,《廉耻》条)!更为重要的是,鉴于现代社会平等化的基本特征,“风俗”之塑造理应是一种兼具“自上而下”“自下而上”“横向交互”的多向度过程——“然人民如只沐浴于君主德化之下,则人民仍只是被动的接受德化,人民之道德主体仍未能树立。而只可说仅君主自树立其道德主体。然而如仅君主自树立其道德主体,而不能使人民树立其道德的主体,则此君主纵为圣君,而一人之独圣,此即私‘圣’为我有,即非真能成其为圣,亦非真能树立其道德的主体。所以人若真成树立其道德的主体,则彼纵能以德化万民,亦将以此德化万民之事之本身,公诸天下,成为万民之互相德化。”(牟宗三 徐复观 张君劢 唐君毅:《为中国文化敬告世界人士宣言》)正是在此意义上,一方面,“党员、干部要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带好头,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领导干部、公众人物要增强弘扬正气的责任担当;另一方面,“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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