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送礼名单再流出当反思(3)

【案例】送礼名单再流出当反思(3)

几百人的送礼名单,媒体电话核实了几十个,除了不接电话或者挂断电话的,一些涉事人员的表态其实非常耐人寻味。有说记不清的,有问具体数额的,深圳市城管局环卫处某位负责人还表示,“他本人不给我的话我怎么知道他去送的。”尽管多是否认,但在言语间,却给人一种收的次数很多、来源多样,不知名单所指是哪家公司、哪一次的感觉,话说得那叫一个暧昧。事实上,公众也不是没有见过世面,本次送礼名单所指内容、金额,充其量就是某次逢年过节的例行打点,在腐败越来越成为社会的一种生活方式的语境之中,这名单是否存在,涉事人员究竟收了没有,正式的调查结果或许还要等一阵子,但外界却并不难做出预判。

按照涉事公司自己的说法,“行业内确实比较乱”,但究竟乱到什么程度,是否可以借此有一个全面、彻底的清查?机会难得,不该错过。连中纪委也说,小贪巨腐不容忽视,这“小贪”是怎样炼成的,又怎样才能扼杀在摇篮里,很是值得多问几句。

公正回应才是对举报权最好的尊重

这些年,“送礼清单”或者“红包名册”总是不时被曝之于众,涉及金额有大有小,人员有多有少,但都有呈现出“公关和打点”的共性,以便于为企业的经营与发展创造一个好的环境。相比于巨额贿赂而言,这种“礼尚式”的小惠赠,更多的是为了避免“合法性伤害”的额外支付,毕竟掌握公共资源的权力者,即便只是在办事效率上拖一下,都足以让企业承担不菲的代价。

对于以慰问为名的贿赂潜规则,相信每个人都有切身的感受,虽然不至于像外界传言那样达到普遍的程度,但情况的严重性远超想象,并达到“法不责众”的状况。在严重的路径依赖和习惯养成下,这种现象很难被完全禁止,一些做法由明到暗变得更加隐蔽。如同食品安全、安全生产一样,反腐败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如何攻破官商之间达成的默契和形成的攻守同盟,就必须实施“吹哨人法案”,高度重视并倚重于内部举报,才能打破固定利益格局从而实现破局。

然而在“举报有风险”的现实语境下,要激活公众的举报热情和责任,就必须重视对举报权的保护,避免个案的影响造成对信任的下降,从而因为恐惧而导致举报热情降至冰点。对此相关部门要做到有报必查,用事实真相和刚性问责,给予举报者以公正回应和外界关切合理交待,作为对举报权尊重的表达。若将举报者置于风头浪尖,甚至成为被打击报复的对象,那么所谓的“吹哨人”就会成为沉默者,既无助于对暗腐行为的揭发,也不利于监管者查报线索进行整治。

如今举报者似乎陷入了这样的困局,被举报企业 “这是对公司的敲诈勒索” 的回复,将其置于相当不利的境地。那么,无论是出于对被举报者的保护,还是出于对事实的厘清,都不能任由被举报企业的“自证其清”,相关部门应当将“送礼名单”作为一份沉甸甸的举报信,及时介入并展开有效的调查,然后作出迅速而公正的处理,才能建立监管威信和治理公信,让“吹哨者”成为惩治腐败的有效利器,也使全民监督不再成为一句空话。

据调查,近年来群众举报腐败行为的积极性并不高,一则调查显示,在问到“您发现官僚主义和腐败现象怎么办?”时,回答“通过正当渠道批评检举”的仅占39.2%,而60.8%的表示“保持沉默”、“发牢骚或跟同志议论”、“消极怠工”。很多人宁愿向记者投诉或者通过网络发布,也不愿意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究其原因还在于举报权未得到有效的尊重,“有报不查”或者“查而不实”使得举报诉求未能得到回应,甚至面临着极大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举报者自然投鼠忌器而退居三舍。唯有做到“有报必查”和“积极回应”,给予举报者最大的尊重,才能改变不愿举报的现状,从而让“吹哨者法案”成为真正的反腐利剑。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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