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新环保法,我们准备好了吗?(3)

面对新环保法,我们准备好了吗?(3)

  还有哪些期望和诉求?

  新法实施能够倒逼数据监测真实性吗?

  ■能够对地方政府起到约束作用,但不能过于乐观

中国环境报:新法规定,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地方政府和环境保护部门都要被问责。之前,有地方政府及环保部门为追求政绩和保护地方形象,默许、纵容、指使企业或有关部门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变不达标为达标。那么,新法的这条规定,能否以追责的方式制约地方政府干预,从而倒逼数据的真实性?

胡正武:毋庸置疑,这一规定能够促进地方政府自我约束。地方政府在要求环保部门时肯定会有所顾忌,篡改数据的现象肯定会有所减少。

但在实际操作上,不能过于乐观。比如,地方政府领导并不会直接要求修改数据,而为了完成任务,要求环保部门修改数据时,只会让环保监测机构不断地进行监测,直到测出的数据满意为止。从这种方式看,地方政府并没有指使环保部门篡改数据,只是要求环保部门“科学”监测。因此,认为新法实施能够杜绝数据造假问题,有些盲目乐观。

要想数据真实,最重要的方式是公开。把监测数据公开,引入社会组织同步监测。重要的监测点,社会组织也去监测,两者数字公开,数据对不上,再测,这才是真实的数据。

罗屹:新法有很多创新之处,为基层环境监察工作创造了很多有利条件。首先,理念新。新法将生态文明建设、环境区域总体规划、生态红线等都纳入其中,这为在宏观方面把好准入关、做好减法,提供了依据。

其次,执法手段更为丰富,执法更为有力。例如,以前没有查封权力,一些电镀企业未批先建,我们处罚后,通知电力部门配合停电的过程中,电镀企业可能再次生产,环境监察人员就会因渎职被追责。新法赋予了环保部门查封权,化解了环保部门的渎职风险。

第三,责任明确。新法已经明确了政府责任,只是现在对政府的问责力度不够。新法实施后,在对政府问责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新法落实是渐进过程,各种问题会逐步解决。

杨清林:只要新法实施,一定会倒逼政府不再修改数据。首先,新法已经明确规定,篡改伪造数据或指使他人伪造数据是违法行为,必须追究行政责任,领导干部也怕承担风险。

其次,新法的颁布和实施已经对基层产生了威慑作用,很多地方正在对以前的数据复审,力争在新法实施前,将失真数据更正过来。

第三,不可否认,新法实施后,一些地方为了完成考核任务或体现政绩,仍会千方百计修改数据。要严格落实新法的规定,一旦发现篡改数据问题,必须严厉惩处,以儆效尤,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刘学振:环保部门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新法的要求越严格、越具体,对环保部门执法越有力,对新法的落实越有利。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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