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四中全会“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解读

十八届四中全会“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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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在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时,全会提出要以“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基本原则,改善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不断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强调党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要不断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党员干部要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针对全会提出的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领导的新论述、新观点,本报记者走访了理论界的知名专家学者以及在基层组织工作一线的领导干部,从多个角度对全会精神进行解读,以帮助大家加深理解。

1.佟玉华:领导干部要做推进依法治国的表率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时期,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吹响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军号。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在省委党校副校长、教授佟玉华看来,依法治国就是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治理国家,要求国家政治和经济的运行、社会各方面活动的展开都要依照法律进行,而不受任何个人意志干预和阻碍,所以,依法治国的核心要求就是依法治权依法治官。正如古人所云:“官者,民之表也。为官不善,何以导民向善?官风不正,何以正民风? ”

领导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佟玉华认为,各级领导干部首先要敬畏法律,培育法治信仰。法律如果不被信仰,将形同虚设。所谓法治信仰是指主体对法律的崇敬和敬畏心理,从而最终转化为对法律的遵守和对法治理想的执著追求。当然,强调领导干部敬畏法律,并非就让领导干部畏首畏尾,无为而治,做“太平官”,而是要认识到公共意志和客观规律不可违背、党纪国法不容践踏,始终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工作心态,才能无愧于人民。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大连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马辉说。

辽宁行政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中心教授孙庆国认为,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是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需要加大对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训练。

佟玉华说,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清醒地认识自己的地位、作用、影响,自觉带头学法遵法守法,无条件地遵守法律,不搞特权,不搞例外,要熟练地掌握履行领导职责所必需的法律法规基本知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作者系辽宁省委党校副校长、教授)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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