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马辉: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法治为民意识
《决定》提出要“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法治为民的意识”,这是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基本条件和重要基础。党的基层干部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具体贯彻者和实施者,是连接党中央与人民的纽带,是党在基层的直接代言人。可以说,普通群众正是通过基层干部的言行了解党的方针政策,形成对党的朴素情感,树立对党的执政为民的信心。
辽宁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书记、教授谢晓娟认为,基层干部能否树立法治观念,形成执政为民的意识,不仅关系到党的方针政策能否落实到位、能否贯彻到底,也关系到党在群众中树立了什么样的形象和威信,关系到党的事业的成败,更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权利能否得到保障。因此,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法治为民的意识就显得更加重要。
长期以来,由于基层干部忽视了自我的理想信念教育,由于权力监管的缺失,也由于封建意识的遗存,一些基层干部无视法律规定,藐视法律权威,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也损害了党在群众心中的威信。当前,加强基层干部的法治观念,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意识,主动自觉地接受监督,树立法治为民的意识,显得尤为迫切。
谢晓娟认为,首先要通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等活动教育基层干部树立法治观念。要通过法律法规的教育,使得基层干部首先懂法,及时了解和熟知国家对法律体系作出的新调整,国家出台了哪些新法律。在法治建设时代,基层干部尤其不能成为新时代的法盲。其次要通过权力制约和监督培养法治意识。通过人大、政协等机构,通过党内法规、通过国家的法律规定、社会舆论、新媒体等,强化对基层干部的权力监督,使得基层干部敬仰法律的地位、畏惧法律的权威,并能够自觉约束自己的言行,在工作中不越界,不过界,有所为,有所不为。权力制约和权力监督是以刚性约束的形式迫使基层干部树立法治意识。
法治建设离不开法治文化建设。 “要通过长期文化建设形成良好的符合现代国家特征的法治文化。从目前来说,要打破拉帮结派的‘小圈子文化’、沾亲带故的‘熟人文化’、官商勾结的‘庸俗文化’,打破在利益分配和干部使用方面的任人唯亲,破解错综复杂的关系网、人情网,营造人格独立、人人平等的公民文化,形成公开竞争、合作共赢的官场文化,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邻里文化,健康向上的休闲文化,在文化建设的过程中逐渐培养基层干部人人平等的法律意识,公开公平的竞争意识,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为民意识。 ”谢晓娟说。
(作者系大连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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