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福林:走向法治中国的行动纲领

迟福林:走向法治中国的行动纲领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目标和重大任务,提出建设法治中国的许多新观点和新举措。这是建设法治中国的行动纲领。

全会提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要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应当说,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处于重要历史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改革开放36年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出路,是新时代新阶段治国理政的重大战略选择,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再续“辉煌30年”具有重大意义。

确立“法治中国、治国理政”的总目标

全会提出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是新时期我国面临国内外复杂形势下,推进依法治国的“升级版”,是走向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路线图。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新时期治国理政的根本出路。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邓小平曾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会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这是在系统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特别是针对当前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的治国理政的纲领,是在新形势下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突出亮点。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头戏”。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内外经验表明,法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没有法治就没有国家治理。综合我国多方面的情况看,下一步的国家治理转型,重要的是以法治建设为重点,法治为先、法治为重、法治为大,改革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相适应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逐步形成依法治国的新局面。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促进公平正义、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大战略。改革开放以来,在推动经济持续增长的同时,如何促进公平正义、保障国家长治久安,成为我国改革发展中面临着的重大课题。面对日益增大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风险,面对比较突出的腐败现象,面对权力运行缺乏严格有效约束的现实,已经难以继续用行政控制、行政管理、稳定压倒一切的思路求得社会长期稳定。适应社会发展的大趋势,需要的是实现长治久安的治国方略;需要的是走向法治化的治国之路;需要的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的根本之策。正是在这样一个背景下,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
京公网安备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