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福林:走向法治中国的行动纲领(3)

迟福林:走向法治中国的行动纲领(3)

全面依法治国为突出特点

全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政府一体建设”,这既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突出特点,又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全面依法治国,就是要把法治贯穿于国家治理的全过程,贯穿于经济社会以及政治生活的全过程。

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这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理政”的三大战略任务:一是坚持把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贯彻于国家、政府、社会、政党等各个方面,确保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二是把实施宪法法律作为所有治理主体都必须“全面”遵守的行为准则,不管是党政机关,还是普通市民,都必须严格在宪法法律内活动、依法行使权利;三是强调依法治国从立法、执法、司法“全环节”的联动推进。

坚持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政府一体建设。“三个一体建设”体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三个目标维度,这是一个有机整体:一是推进国家治理的法治化,需要在法治市场经济、法治社会、法治政府建设上都有重大突破;二是法治政府是“三个一体建设”的关键环节,通过法治政府建设,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是带动“三个一体建设”的路径依赖。

关键在于“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全会提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从中国现实的国情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关键在于“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提升法律的实施力和权威性。这就要以法律制约权力,以法律规范权力,实现政府权力法定、程序法定、监督法定,走出一条权力制约权力与社会监督权力相结合的法治之路,以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用法律划清权力边界。全会明确提出“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从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迫切需要看,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至关重要。从现实的情况看,无论是加快推进经济转型,还是社会转型、政府转型,都需要通过政府职能法定化,依法划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实现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关系的定型化、制度化。建议以修改《行政许可法》为重点,明确界定负面清单和权利清单的领域和范围,逐步完善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与企业关系的法治体系。

用法律规范权力行使。这就需要尽快出台《行政程序法》,从决策、执行到监督全环节,依法规范政府权力行使:一是全面推进依法决策。用法律规范决策权的行使,对行政程序主体、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决定、行政决定的效力等进行系统地规范,加快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二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用法律规范行政执法权,最大化缩小行政自由裁量权。三是加强依法问责,建立严格的行政问责制度,加大对全体行政公务人员在消费安全、安全生产、环境污染、行政违法、行政侵权等领域的问责力度,建立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用法律保障社会监督权利。按照全会提出的“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需要尽快出台全面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的法律法规,以及政务公开、财政公开、司法公开的具体方案。与此同时,要强化人大监督、媒体监督、公众监督,以为实现权力制约权力和社会监督权力的有机结合找到一条有效的新路子。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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