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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玉军:中国进入法治新时代——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解读(3)

(三)四中全会的政治意义

接下来说一下四中全会的政治意义。政治意义我是用这样一句话表述的,就是说只有建成社会主义的法治体系,推进良法善治,才能实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

第一,怎么看待法治,这非常重要。法治和人治息息相关,也就是说一提起法治,就有另外一个词,人治与他如影随形,如果我问人治好还是法治好,各位怎么回答呢?根据我们今天的文件,显然似乎该回答是法治好,但其实你这个回答是不一定,不一定好,或者不一定正确。我怎么会这样说话呢?让我稍微剖析一下。

自古以来,只要有了人类社会,那就有了众人之事,就有了管理、治理众人之事的方式。在管理、治理社会和国家的时候,你用什么办法、用什么策略当然非常重要了,一般来说,要么你实行人治、要么你实行法治,到底这两个“治”哪个好呢?我们先从古代的圣贤那儿开始说起。在柏拉图的眼中,第一等好的是人治,而不是法治,法治是第二等好的。他怎么会有这样一个结论呢?各位想一想,法治有他的弊端,法治的弊端就在于,一旦制定出来,他在一个相当的历史时期稳定不变,稳定不变就可能意味着不能与时俱进,不能够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够因人而宜,不能够因地制宜,也就是说法治的东西他很难变。而现实的世界是在不断演变的,他很复杂,他很具体。相形之下,人治就能变,张三来了怎么样,李四来了怎么样,如果是人治的话,他就能够因人而宜、因地制宜,人治的好处在于他灵活、机动,能够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柏拉图就是这么看的。

但是再进一步思考,“人治好、法治糟”,得出这个结果是有前提的,前提是什么呢?担当人治的那个人不能是普通人,不能是世俗的一般人,得是圣贤。用柏拉图的原话,得是哲学王,柏拉图在理想国中说,要么国王成为哲学家,要么哲学家当王,由这样的哲学王来治理国家,国家就会很好,就比法治统治效果好。无独有偶,跟柏拉图有相同观点的是中国的圣贤孔子,孔子反对法治,他说,法家想用法律来治理,那是不可靠的,一个国家、一个社会要真正的治理好,如果光靠政令、光靠严刑峻法的威慑,仅仅能够让人们避免堕入犯罪违法的深渊,但是解决不了他犯罪的动机,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法律可以解决纠纷于后,而道德可以防御纠纷于前。在现实生活中,你踩了我一脚,这个时候如果我是谦谦君子,你也是谦谦君子,我们双方说对不起,没关系,这事就过去了。但是如果我们是为权力而斗争的人,你踩我一脚,我可能打你一下,相互间不断地扯皮挑衅,一定会酿成灾难性的后果,最后就变成犯罪案件了,很多我们社会生活中的事情就是这样造成的。

孔夫子在两千多年前就说,应该以道德为主来治理国家,严刑峻法充其量只能是辅助。这就带来了中国几千年来治国理政的基本手段,那就是德主刑辅、理法并用、宽猛相济。有软的一手、有硬的一手,主要用软的,人们的道德品质、思想观念靠什么?是靠到监狱里头教育他吗?不是,主要靠高台教化,大家看戏的过程中,道德品质有了,父母在给你讲故事的时候,道德观念就有了,学堂里老师给你讲《三字经》的时候,道德观念就有了。他通过这个办法。所以说孔夫子和柏拉图中西两位圣贤得出了一个结论,人治比法治好、德治比法治好。

但是,大家听了半天,我怎么今天在讲德治好?不是这样的,还是有前提。柏拉图有个前提,人治的那个人必须是哲学王,孔夫子心中的人治,那也得是圣贤。在孔夫子生活的年代,他始终对现状不满,说现在的时代礼崩乐坏,实在是糟糕不堪。他心中的好时代是什么时候呢?尧舜禹时代,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夜不闭户、路不拾遗,那才是好的。实际那个时代他也没见过,那是一个假想的时代。说白了,人治必须有一个前提,必须是全知全能的神仙或者圣贤来治理国家,人治才是好的。但是正所谓五百年方有圣人出、黄河清方有圣人出,人治貌似很好,但他不可靠,法治貌似不好,但他靠得住。

大家打开《邓小平文选》第二卷,邓小平同志从江西返回北京担任重要领导职务以后,一直在反思中国怎么办,怎么治国理政。最后他由衷地说了一句话,我看还是法治靠得住些,这是《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的原话。

黑格尔有一句话说得好,他说,一句格言从饱经风霜的老人嘴里说出,要比在黄口小儿的嘴里说出,内涵要丰富深刻得多。我们完全可以相信,小平同志讲的这句话“法治靠得住”,是饱含了他自己人生三落三起的经验,也饱含了对国家、对民族前途命运深深的思考。

接下来我再用一点点时间,就政治意义我再说四个字,叫良法善治。我们今天所说的“法治”这个词是谁最早深入阐述的呢?是古希腊的柏拉图的学生亚里士多德,亚里士多德有一句话解读了法治,什么叫法治?法治就是已经制定出来的法律得到了全体人民的服从,而被全体人民所服从的法律本身又是制定的良好的法律。大家请注意刚才他所表达的意思,亚里士多德所说的法治,是良法善治,法必须良、治必须善,这才是法治的真谛。如果我们进一步展开讨论,如果良法不善治行不行?不行,有良法无善治,这就是空中楼阁,看上去很美,起不了作用。无良法有善治行不行?也不行,那就是希特勒纳粹,希特勒的治理是没有问题的,他的效率、他的穿透力是没有问题的,但他是恶法,反人类、反种族的法,他的恶法善治对人类只能是戕害。良法善治二者是辩证关系,既要有良法,也要有善治。三中全会《决议》当中表述了一句话,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我再加三个字“法治化”。在我看来,他其实就是要实现良法善治的结果。

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法治化,其实就是要达到良法的效果,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法治化,就是要达到善治的效果。国家要良法善治,我们要检讨、反省我们制定的政策是不是良的,我们治理的办法、手段、途径、策略是不是善的,如果我们时时刻刻用这样的标准来反思、来修正,那我们就离总目标不远了。

  建设法治国家为什么比人治好,中国走向法治有什么样的必要性和必然性呢?我讲四大原因:

第一,中华文明五千年的“人治”历史有深刻的教训。我们说罪行没有法定、刑讯逼供等等这样一些东西,在古代的文献当中比比皆是。

第二,市场化取向改革的决定性推动。如果今天的中国仍然是闭关锁国的中国,仍然是不和世界接轨的中国,是小农经济的中国,那我们不要法律也可以,不要法治也可以,因为他并不天然地需要法律,而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等于说自从我们走上市场取向的改革道路,我们就走上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的不归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主体的地位需要法律来保障,主体的财产需要法律来保障,主体与主体之间处理财产关系、人身关系必须平等,这样一个地位、程序都需要法治来保障。市场经济要求法律保驾护航,从这个意义上看,市场经济每往前走一步,都呼唤着法治改革向前进。我们现在已经取得的诸多法律成就都跟市场取向改革有关系。

第三,对外开放,接轨国际通行规则的必然结果。中国全面推进法治,走依法治国的道路,是对外开放的结果。对外开放以后,国际上的许多国家、许多文明类型,都是搞法治的,我们不搞说不过去。加入世贸组织,参与到经济全球化、金融全球化、环境全球化、公共事务全球化,势必要求我们法律全球化,也就是说我们国家的法律制度要与世界的法律制度接轨。

费孝通先生在临终前曾经展望过未来世界文明的发展大势,他说应该是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情况。互不干涉内政,互不干涉彼此文明的发展,这叫各美其美。我珍惜自己的文明、文化,同时还借鉴吸收别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这叫美人之美。如果方方面面都这样做,世界就大同了。

第四,人民对民主权利自由的现实诉求。小平同志在改革开放初期就曾做出过一个论断,他说,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有一个社会的基本矛盾,这就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接下来他就说,解决这个矛盾我们就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他的论断是围绕着他对社会基本矛盾的判断展开的。在今天看来,我觉得小平同志说的有点少了,他只说了一个,其实应该有两个主要的矛盾,小平同志说的这个矛盾主要是物质文明建设领域,是经济领域的东西,而在政治领域、在法治领域还存在另外一个矛盾,那就是落后和相对匮乏的民主法治保障,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权利意识、法治要求之间的矛盾。要解决这样一个矛盾,就必须不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不断发展和促进法治建设。如果我们把人民群众看成是历史前进的真正动力,只有全面地回应人民的权利诉求,社会的推进才更是有缘之水、有本之木。

以上是关于这个政治意义的解读,在这儿也有两个图片,很有意思,四中全会举行的时候,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特地做了一个节目,这个节目叫做“法治中国——重访冤假错案当事人”,接受采访的人都是前些年在冤假错案中受冤屈的,现在让他们谈对四中全会精神和文件的体会,他们会说什么呢?

大家看,首先就是张辉、张高平叔侄,他们的案子很简单,他们从老家安徽开车,要前往浙江,行进途中有一个女孩要搭车,他们就让搭了,车到了一个地点,那个女孩下车了,但过了若干天发现这个女孩死了。在当时证据判断出现偏差的情况下,这两个人被抓,而且以故意杀人罪的罪名判了,一个判了死缓,一个判了15年。过了若干年,坐了十年冤牢以后,发现是一个错案。浙江省高院马上进行平反昭雪,赔偿了两个人共计220多万。这两个人看四中全会文件,应该说他们的心中是复杂的。他在接受采访的时候说,依法办事会少一些冤假错案。

这位老农民叫赵作海,河南商丘人,他也被冤狱了,坐了8年牢,后来2010年被宣告无罪。他在接受采访的时候说,希望人人都能懂法律、用法律。

这个人是佘祥林,佘祥林被控告杀妻,就是他的妻子被他杀了,事实上在当时判他的时候他的妻子死不见人、活不见尸,在这样一个特殊情况下竟然能判一个人死刑,但幸亏没有立即执行,他活下来了。过了若干年,他的妻子出现了,确实就造成了冤案,佘祥林领取了70余万元国家赔偿。他在接受采访的时候说,法律面前要人人平等,如果法律做不到公平正义,最大的受害者就是普通人和老百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有法必依。

为什么中国要走向法治,就是通过这些普通的国家公民,从他们的身上、从他们的盼望中,可见一斑。

责任编辑:潘攀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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