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亟待搭建海洋科技成果转化“软平台”(2)

摘要:我国海洋科技成果转化率偏低、对新兴海洋产业支撑力不足,是海洋科技领域的顽疾。记者在调研时了解到,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存在产业科技人才匮乏、无成果第三方评价机制、无院所与企业合作规范及缺乏政策扶持引导等问题,亟待为海洋科技成果转化搭建“软平台”。

亟待为海洋科技成果转化破除桎梏搭建“桥梁”

我国正实施海洋强国战略,传统海洋产业转型升级、新兴海洋产业的培育都需要海洋科技成果转化的有力支撑。针对目前存在的阻碍,专家建议,首先,破除传统观念,尊重海洋科技产业人才,建立评价培育机制。打破论文“一刀切”评价标准,以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对经济社会的贡献度等为指标建立海洋产业科技人才评价体系,设立相应职称等级和晋升标准,吸引更多、更高层次海洋科技人才从事产业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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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海洋六号”完成32航次大洋科考任务凯旋。)

其次,建立可转化海洋科技成果和企业运营状况的第三方评价机制。由专家评审会或第三方研究机构在同一评价体系下,对相关海洋科技成果和企业进行第三方评价,包括科技成果产业化难度、市场前景以及目标合作企业运营状况等,供科研院所和企业参考,让双方合作“心中有数”。

第三,出台海洋科技成果转化法规,规范科研院所和企业在成果转化及产业化过程中的行为。余兴光认为,应以法律形式约定双方的义务和权利,如科研院所要负责解决转化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难题,企业要对成果转化操作和产品经营情况向院所通报,提高合作透明度,并约定双方的利益分配和违约责任。

此外,李乃胜等认为应加大对海洋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一是加大对应用型海洋科研院所建设中试平台的扶持力度,帮助科研院所完成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二是对具有转化和产业化前景的科研项目配套或补助中试经费,降低技术成果转化前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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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山东蓬莱海洋极地世界暂养池入住的两头小白鲸。)

“通过旧观念的破除、体制机制的搭建和理顺,要让科研院所与企业从过去合作的感情共同体模式,逐步过渡到共同攻坚克难、共同完成产业化和产品经营的项目共同体,有些可以形成科研人员进入企业决策层的利益共同体,甚至可以形成企业家和科学家为共同成就感和人生追求而合作的事业共同体,这才是产学研真正结合的模式。”李乃胜说。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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