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示与思考】
“首家网络爱心平台”“全公开全透明”“全额直达受助人”,这是金华市慈善组织“施乐会”在其网站上的宣传口号。近期,这个宣称“每一笔善款百分之百到达受助人手中”的网络爱心平台,受到多名受助人投诉,称他们通过网络募集的善款大部分作为“置顶费”返还给了施乐会。
所谓“置顶费”,就是受助申请人向网站缴纳一定的费用,以便申请者的求助信息能够在该慈善网站的突出位置显示,进而获得更多的捐赠款项。对于施乐会向求助者收取“置顶费”的做法,施乐会负责人方路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置顶费”是用来维持网站的运营和推广,以及人员工资、场地租金、水电气费。应该承认,民间组织开展慈善活动确实需要必要的运营经费,但是这部分费用应该只占善款的小部分才合符情理。
而像施乐会这样将善款的大部分通过收取“置顶费”方式据为己有,化作工作人员的高工资,难免让人怀疑其做慈善不过是“挂羊头卖狗肉”,打着慈善的幌子行敛财之实。如此行为,首先是会大幅减少需要救助者所能获得的救助,不利于救助者因为他人施救获得更好的帮扶。此外,更会严重损害慈善组织的形象,损伤公众与爱心人士的捐助积极性,并进而对整体慈善事业发展,造成不可忽视的影响与损害。
其实,当前不单是施乐会,还有不在少数的民间组织与公益平台,都对慈善活动进行市场化运作,藉此达到为少部分人敛财的目的。而实际上,慈善作为一种社会公益事业,只能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像施乐会以及其他一些慈善组织与公益平台这样,对慈善活动进行市场化运作,将开展慈善活动当做敛财的手段与幌子,只会严重损害慈善组织与公益平台的形象,妨碍慈善事业获得更大的发展。
据报道,早在2012年,施乐会就身陷“提成门”,有媒体称施乐会“每个社工可以从每笔捐款中最高提成15%作为报酬”。今年4月,网友举报施乐会的“置顶费”。5月份,施乐会宣称取消“置顶费”后,又经由其合作网站46网收取该项费用。施乐会所以连续两年实施违规做法,但却一直得不到有效制止,无疑也与其主管单位与相关职能部门监管不力有关。人们期待各个慈善组织的主管单位与各地职能部门,都能积极履行监督监管职责,及时纠正与查处类似施乐会收取“置顶费”这样的“挂羊头卖狗肉”行为,切实维护慈善组织的公信力,促进慈善事业不断获得更大的发展,让更多需要救助者获得更好的社会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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