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新的行政管理思路推进镇改市

用新的行政管理思路推进镇改市

一直备受关注的国家级城镇化试点名单已经进入最后的审批环节,将于12月底之前公布。其中,针对作为试点重点的“镇改市”地区,将一改过去“四大班子”的行政管理模式,首试机构大部制。

改革开放以来,一批吸纳人口多、经济实力强、设施功能全的镇,从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像东莞市虎门镇,2013年全镇常住人口64.42万人,生产总值382亿元,镇本级可支配财政收入达到22.6亿元。不论是经济总量、人口规模和财政收入,还是发展活力和潜力,虎门镇都超过了广东省大多数县,个别指标甚至超过了一些地级市。然而,类似虎门镇这样可视为小城市的特大镇,其权责关系的现实写照却是“县一级的工作量,镇一级的权限”。近年来,这些镇“小马拉大车”的问题日益尖锐:区划等级与镇域经济发展不匹配,严重制约了资源的流动与配置,造成相应的财权、公共服务能力和管理机构等不匹配。这种“责任大、权力小、功能弱、效率低”的尴尬境地,制约了这些地方的进一步发展。

以浙江龙港镇为例,其行政编制人员238人,事业编制为286人,而同等人口规模的县和县级市,光行政人员就需要1500-2500人。2010年,30多万人口的龙港镇仅有一个20多人的派出所,且没有执法权,要抓一个犯罪嫌疑人,还要到县公安局去办理手续。又如苏州吴江区的盛泽镇,早在2006年常住人口就有30万左右,镇内轿车近万辆,大型车486辆,摩托车超过3.6万辆,但却仅有交警25人、协警62人,根本满足不了日常管理与服务需要。不仅如此,由于“镇”一级的中小城市缺乏相应的财政权,一些公共服务无法提供,公共设施建设缓慢,很多企业将研发中心和销售中心外迁至大城市,甚至整体搬迁,使这些镇失去进一步发展的机会。

将已经发育成中小城市规模的“镇”升格为“市”,是经济社会发展带动行政区划体制变革的内在要求。从过去十几年地方试点经验来看,简单的放权改革走不通,只能解决一时之需,不能解决长远问题。与国外不同,中国的城市是有行政级别的,在县与镇的博弈中,镇一定处于弱势,无论你的经济有多强,占据半壁江山还是更多。为什么?因为级别低。镇的发展受到上级政府约束,自主性弱。试点的时候权力可以放,但时间一到,三五年就收回去了。放与收,取决于上级政府。权力的放与收,实质对应的是利益关系的调整。在我们这一套层级制的城市管理体系下,要使镇获取公平发展机会,就要给它放权。怎么放有效?要给它一个法律地位,那就是提升它的行政地位。

过去几年,一直强调的“强镇扩权”就是这个意思。“镇改市”的核心就是强镇扩权,而不仅仅是改了一个名字。当然,未来推进撤镇设市工作,也不能复制过去城市设置模式,要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等方面进行一些新的改革,要在设市模式上进行一些探索。比如此次镇改市试点在机构设置上采取机构大部制,将一改过去四套班子、上下对口的模式,有利于简政放权。简政放权与强镇扩权并不矛盾,强镇扩权是为了让镇级政府获得更大的自主发展权,而简政放权是为了让政府权力发挥更好作用。此外,在管理方面,应逐步推进城市管理与区域管理分开等。以撤镇设市进行探索,涉及面小,政府可控,如果发现问题不对,调整起来更容易。在这方面,如果能够迈出一步,对中国城市发展将有非常大的意义。

责任编辑:赵婧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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