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忠明:且将“亲”“清”为常态

王忠明:且将“亲”“清”为常态

一旦“亲”、“清”二字在政商两侧都蔚为风尚,那一定是政商关系之大幸,乃至整个中华民族之大幸。

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组成部分,“政”与“商”之间原本就不该有利益冲突或利益输送,原本就应当是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地为国家富强、民生福祉而共同奋斗的。

但是,在全社会范围内,由于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行政管理体制等改革远未到位,使得为商侧攫取财富的冲动鼓噪不止,图谋“不清”之“亲”,亦使为政侧顶风贪腐的冲动屡禁不止,陷于“亲”之“不清”,从而导致政商关系滑出正常轨道,或扭曲,或畸形,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严重损坏。

无论是先前的“勾肩搭背”,还是眼下更多地转为“背对着背”,所谓“不接电话、不批文件、不审项目”的“僵尸行政”,本质上都反映了政商关系的不正常、不健康,进而反映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尚未正确处理好。

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3月4日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组会时发表重要讲话,提出了“亲”、“清”二字,令人豁然开朗。

讲话先用了较大篇幅,排他性地开出了有关政商关系的“负面清单”,即三个“不能”(要求领导干部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交往“不能搞成封建官僚和‘红顶商人’之间的那种关系,也不能搞成西方国家大财团和政界之间的那种关系,更不能搞成吃吃喝喝、酒肉朋友的那种关系”),然后正面提出“亲”、“清”二字,对新型政商关系做出了富有新意的独到界定。习总书记说,“我常在想,新型政商关系应该是什么样的?概括起来说,我看就是‘亲’、‘清’两个字。”这“常在想”,说明“亲”、“清”二字不同寻常,是深思熟虑的结果,是很有思想含量和首创性的。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对“亲”与“清”也有一些零星表述,比如《说苑》云,“尧存心于天下,加志于穷民,痛万姓之罹罪,忧众生之不遂也”(尧帝对天下人都心存亲爱,尤其对穷苦黎民更加关怀,心痛百姓遭受罪罚,担忧众人不能顺心如意);比如《刘廙政论》云,“夫为政者,莫善于清其吏也”(治理政事,没有比使官吏清廉更好的了)。但是,将“亲”与“清”放在一起来全面辩证地进行思考的则绝无仅有,而且那些只言片语都不是专门针对政商关系的。因此,“讲话”用“亲”、“清”二字来定义新型政商关系,其眼光与境界都不啻是一种时代的超越。

“讲话”从政商两方面具体阐明了“亲”、“清”二字内涵,其核心意思就是政商之间彼此都要做到“亲”上加“清”,“亲”而不“清”不行,“清”而不“亲”也不行,两者互为前提、互为支撑、互为规范,也就是说要允亲允清、毕亲毕清。

一方面,“对领导干部而言,所谓‘亲’,就是要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特别是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的情况下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多关注、多谈心、多引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真心实意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所谓‘清’,就是同民营企业家的关系要清白、纯洁,不能有贪心私心,不能以权谋私,不能搞权钱交易”。

另一方面,“对民营企业家而言,所谓‘亲’,就是积极主动同各级党委和政府及部门多沟通多交流,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滿腔热情支持地方发展。所谓‘清’,就是要洁身自好、走正道,做到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道搞经营”。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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