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华精神文脉的当代传承(3)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华精神文脉的当代传承(3)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诚信”、“和善”范畴与儒家以“五常”为主线的教化人性的理论的基因相传

《论语》记载,当樊迟、仲弓等弟子向孔子请教“仁”时,孔子回答说:“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虽之夷狄,不可弃也。”“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邦无怨,在家无怨,”这样做,才能达到“正己、勉己和成己”。

孔子之所以注重对人的道德教化的作用,是以其人性观为依据的。孔子认为:人皆有道德属性而倾向善,以为教化可施而不需过多借助于刑罚杀戮,由此,儒家在历史发展中形成并推崇“五常”。所谓“五常”,是指五种常行之德。孔子提出了“仁”,认为“仁”乃是最高、最基本的道德,孟子将之发展为并列的“四德”,即“仁”、“义”、“礼”、“智”,而西汉贾谊又在其后加了“信”,使之成为完整的德目,后来被董仲舒明确概括并提出,使之流传至今。“仁、义、礼、智、信”成为儒家的美德。五常为社会生活中最基本的道德关系提出完整的行为标准。如果说仁、义、礼、智四伦针对的是君臣、父子、兄弟、姐妹一类的人伦关系的话,那么,正如孟子认为的那样,“信”是五伦中朋友一伦必须遵循的道德准则。是处理血缘关系之外的另外一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准则。“信”作为“五常”之一,特指诚实不欺、遵守诺言的品德,自然成为儒家教化人性的重要德目,形成儒家的“德治”传统。

儒家的“德治”,以“知耻以崇德”、“取之有道”为其方法论特征。

所谓“知耻以崇德”,是把“知耻”作为“崇德”的基本点。耻感文化在儒家文化中表现得极为突出。孔子将“行己有耻”作为“士”的人格要求,孔子还说:“邦有道,贫且贱,耻也;邦无道,富且贵,耻焉。”孟子也把有羞耻感作为促人成君子的基本条件:“人不可以无耻”,“耻之于人大矣”,他还把“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作为君子“三乐”之一,人以无愧于天地良心为乐,这正是“知耻”的另一种表达。由“知耻”衍生出的一条行为准则就是:“克己慎独”,即在一个人独处时仍能自觉审慎地坚持道德操守,对自己严格要求。这是“知耻心”最为鲜明的外在表现。如果不“崇德”,不心存敬畏,是做不到此点的。

二是把“取之有道”作为处理为政者廉洁与利益、道义与富贵关系的准则。“义利之辨”是中国古代思想史上的“三大辩”之一,作为“为政者”,免不了要与“利”打交道,要面临贫穷还是富贵的问题。在长期的封建社会中,儒家政治伦理并不用禁欲主义或苦行僧主义来回避论及利益与荣华富贵,而是提出了一个在今人看来合乎人性、人道的现实原则,即“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原则。孔子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还说:“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孟子也说:“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万钟的俸禄确实吸引人,但如果不问其是否合乎礼义就欣然接受了,这对我有什么好处呢?这些话语,都为为政者提供了正确行事的道德指南,既坚持了儒家“崇德”、“德主刑辅”的治国原则,又合乎人性,具有可操作性。正如孟子所叹:“居恶在?仁是也。路恶在?义是也。居仁由义,大人之事备矣!”

三是通过送箴言、刻石铭、写衙联等各种手法劝喻官员,弘扬政德、惩治腐败。儒家的这种做法,已在我国遍及各地的牌坊、石刻碑林等各种文化遗存中表现出来,使后人由此可以体会儒家以“五常”为主线的德治思想的历史渊源及历代传承。儒家以“五常”为主线的德治思想有两个特征极为明显,一是其“仁本”思想渗透于所有德目与道德诉求之中,如基因排列图谱,儒家使其一切说教像基因图谱对于每个生命一样,都成其为特有物种的血缘证明。换言之,儒家的“五常”思想,是渗透于其所“统治下”的所有人群之中,具有一种超越阶级与等级的普遍性。二是儒家赋予“五常”以极大的阐释空间,对“仁、义、礼、智、信”的解释,是随朝代的变迁而不断有所扩张与丰富的。今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将“诚信”、“和善”纳入其中,不能不令我们又一次看到了民族文化的烙印。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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