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吸管效应”下海底油气资源的合作开发与东北亚地区“布伦特原油合作模式”的构建
中日东海划界争端的原因并不在于扩大的专属经济区会在空间上给两国带来多少安全剩余。影响中日两国对于东海划界最大的潜在干扰因素就在于《埃默里报告》中提到的东海大陆架存在着巨大的储油盆地。但是油气资源不同于固体的矿产资源,其在海底油盆中是处于液态的流动状态。在当前的东海大陆架油气开采就如同中日两国往同一个杯子里面插进了两根吸管,而最大限度的吸取杯子中的饮料的结果往往只能形成帕累托次优。个体理性所导致的群体非理性必然对东海油气开采上形成可持续的长远利益的最优方案构成挑战。
在东海油气资源联合开采问题上,同属东北亚地区地缘大国的中国和日本应该学习同时代欧洲地区的两种合作解决模式:煤钢联营和北海合作模式。法德同中日一样,在很长历史时期内曾是地缘政治的宿敌。二战后,两国逐渐走向和解之路,通过法国的洛林的铁矿与德国鲁尔、萨尔区的煤矿之间的联合经营,以经济效用的外溢带动政治互信的构建,逐步形成了煤钢产业的一体化。
另一方面,“北海地区海底地形比东海更加复杂,挪威的外海还有很深的海沟,海象也相当恶劣,在各国政治上相互理解与信任的前提下不仅解决了划界问题,而且北海5 国所共同生产的‘北海布仑特原油’更成为与美国西德克萨斯轻质原油话语权相媲美的、第二大影响国际原油期货价格的大市场。马英九认为:‘文明国家之间本来就应该以共同开发、共享资源的方式来解决海洋问题。由此可知,共同使用、共享资源是未来解决国际海域资源争议的方向。’”[19]
中日两国在2008年6月达成了具有历史意义的《中日关于东海问题的原则共识》,这个共识在北纬30°,东经126°海域划分出了2700平方公里的共同开发区。这虽然是中日海洋合作历史上的一小步,但对于构建战略互惠关系的中日双方无疑是历史的一大步。它的意义是在求取问题解决的态度上的巨大进步。有的时候,当方向确定了,达到解决问题的彼岸便只是一个技术性的问题了。只有按照“合作共赢”的方式才能实现东海地区的和平、友好与合作,并形成东北亚地区自己的“北海布伦特合作模式”。[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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