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改革开放以来关于法治建设问题的纲领性文件,具有划时代和里程碑意义。这个文件提出了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作出了全面部署,有针对性地回应了人民群众呼声和社会关切。这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法治建设的文件,发布以后受到了社会各界以及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好评。下面,我谈一下自己的一些学习体会。
一、学习《决定》的几点体会
第一个体会,《决定》是全党、全国人民在法治建设问题上解放思想、统一认识的纲领性文件。
我深切感到,《决定》的起草过程是一个充分解放思想、统一认识的过程。2014年2月12日,文件起草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起草工作正式启动。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担任组长,张德江同志、王岐山同志担任副组长,中央领导同志和有关部委的负责同志,还有地方的两位领导,都参加了起草工作。从2月至全会召开,中央派出8个调研组分赴各地区进行调研,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在对这些意见进行反复研究、认真梳理后,起草出一个文稿。然后将这个文稿拿去征求各地区、各部门的意见,各地区、各部门又提出了很多意见,有2000多条,可见大家对法治建设都有话可说,都有建议可提。通过对几千条意见进行梳理,有的吸收、有的合并、有的采纳,最后经四中全会充分讨论形成了这个文件。这就说明,这个文件的起草过程本身就是一个统一思想认识的过程,是一个凝聚全党、全国人民法治建设智慧的过程,我觉得这也是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政治制度建设优越性的体现。我们看到,西方国家要想在法治上推进一点改革措施,立法机关就吵来吵去,很难推进。但是我们有党中央强有力的领导,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形成共识之后,我们的改革措施就能够得到尽快实施。
同时我也感到,《决定》的起草过程是一个充分发扬民主、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过程。习总书记在关于四中全会《决定》的说明中提到,文件起草组广泛征求意见,不仅在党内一定范围征求意见,包括征求党内老同志意见,还专门听取了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意见。所以说,这是充分发扬民主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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