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7)

核心提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一个特别重大的贡献,是解决了依法治国和从严治党的关系、依法治国与依法执政的关系、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的关系。在法治情况下,国家机关将来受到的制约会越来越多,官越来越不好当,而老百姓能够享受到很多的自由,老百姓的权益能够得到有效的维护。

最后,从理论上来讲,设立跨行政区划的法院以后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提升司法的公信力,这项改革马上就要在中央的统一部署下推动了。

第六,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这是社会比较关注的,也是一项很重大的改革。长期以来,我国通过巡回法庭实行巡回审判仅仅局限于基层法院,只有基层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才实行巡回法庭的巡回审判,这显然有局限性。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为什么要设立巡回法庭?也有几点考虑:

一是方便当事人诉讼,因为最高法院受理案件都在北京市的东郊民巷27号,当案件需要到最高法院审理时,当事人就需要到北京来出庭,其诉讼成本之高,诉讼之不便,是不言而喻的。我们要方便当事人诉讼,就地办案,就地化解矛盾。

二是减轻首都地区涉诉上访的压力,积极维护首都地区的和谐稳定。

三是减轻最高法院的压力。最高法院这几年案子越来越多,每年审理一万多件案子,法官的办案任务越来越重,我们的案头上堆的都是案卷材料,办案又有期限,所以每到接近年底的时候,最高法院有的庭每周工作六天都不够,这个压力非常大,严重影响最高法院发挥指导全国法院审判工作的功能,严重影响最高法院起草司法解释、司法政策,加强宏观指导的功能。设立巡回法庭以后,可以减轻最高法院本部的一些负担,让最高法院本部能够腾出更多的精力来指导全国法院的审判工作。

另外,设立巡回法庭的成本也不是很大,因为不需要增加编制,也不需要增加人员,把最高法院的一些法官派下去就行了,有利于节约司法成本。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印刷、出版,违者负知识产权法律责任)

(据宣讲家网站报告录音整理

责任编辑:婧雅)

责任编辑:李贤博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