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家萨维尼说,法是民族精神的体现。扎根于本民族传统的中国法治,从一开始就洋溢着本土特色。在长期治国理政的实践中,我们已经探索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法治建设道路。这条法治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四中全会提出“五个坚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是我们在长期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基本经验,决定着我们能不能搞好法治建设、走向法治中国。
有外国学者写道,“尽管与经济发达的西方国家不是一个版本的自由民主,但中国却是实实在在地从人治向法治转变,并且,法律在中国经济发展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前行,既不罔顾国情、超越阶段,也不因循守旧、墨守成规,更不全面移植、照搬照抄,才能解决当前中国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现蓬勃生机与旺盛活力。
(九)1913年6月9日,清末修律重臣沈家本溘然长逝。鸦片战争后,中国社会发生“千年未有之大变局”,亟待制定新的法律以调整新的社会关系。然而,危世岂有良法?陷入礼法之辩、中西之惑与政治之争,这位“法学匡时为国重”的名臣,徒留事业未竟之憾。
32年前,1982年5月的一个夜晚,著名法学家许崇德接到彭真电话,请他去讨论宪法序言底稿。当晚,他以一首《玉泉山之夜》记录下当时的情景:“灯下词初定,纸间策已筹。宪章临十稿,尚欲益精求。”
新世纪的2014年,251个日日夜夜的起草,习近平总书记对每一稿的审阅,三次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两次中央政治局会议的讨论,形成了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铸造中国法治建设的里程碑。
清末修律是帝王修律,被动修律;改革开放之初是人民修律,主动修律;今天,则是站在更高层次,从治理层面谋定思路、从执政角度谋划未来。从“人治”到“法制”再到“法治”,从“以法治国”到“依法治国”再到“法治中国”,理论和实践上的路径,揭示了中国法治历经变迁的复杂历程,也展现了“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的法治图景。
今天,建设法治中国的新时代已经开启。一个相信“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的民族,选择法治作为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沿着自己开创的道路,13亿中国人民将书写世界法治史上的崭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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