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家公祭日 一种培养国家意识的新符号(2)

北京:国家公祭日 一种培养国家意识的新符号(2)

摘要:国家意识的培养、民族信仰的建立是一个长期的不间断的过程,是在潜移默化的社会教育与影响中完成的。设立国家公祭日后,就会形成公祭的习惯,就可以警示国人对惨痛历史不犯遗忘症。对历史惨痛教训的遗忘和健忘,以及轻视和忽略,都是更大失败的开始。

二战甲级战犯、南京大屠杀头号刽子手、侵华日军华中军总司令松井石根,竟然还在这“公祭日”当天赋诗两首,其中一首这样写道:紫金陵在否幽魂,来去妖氛野色昏。径会沙场感慨切,低徊驻马中山门。

这就是日本侵略者,作为一群几天内加害他国30余万人的侵略者,竟如此颠倒黑白地搞了这样一场“公祭”。然而无比遗憾的是我们中国人一直以来,基本上无人知晓此事。但日本侵略者确确实实做了这样一次有模有样的“公祭”,似乎他们才是悲剧的主角和受害者。许多当年参加这场“公祭”的日本官兵“记忆犹深”,甚至对松井石根当时宣读的“祭文”内容也能倒背如流。

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审判中,指挥南京大屠杀的日军最高指挥官松井石根被判绞刑,为其叫屈喊冤者更不乏其人。后来日本将其灵位置放于靖国神社,多任首相数度参拜烧香。

这就是日本侵略者及当今日本右翼势力对待“南京大屠杀”的态度。战争是他们发起的,罪恶是他们制造的,然而他们仇恨与敌视的却是那些惨遭他们奴役与残害的民族和国家。为了自我的生存和强大,可以任着自己的性子与意愿,挥刀举枪,从大海的那边跨海而来,大肆掠夺他人财富与资源,任意残害他国无辜百姓,没有一丝的罪孽感,即使在国际法庭公判之后仍然不把这样的罪孽当回事,反而对自己的阵亡者倍加“怀念”并“痛祭”。

设立国家公祭日,符合国际惯例,有助于培养我们的国家意识

中华民族一向爱好和平,我们曾经放弃了对侵略国的战争索赔——对侵略国日本的战争索赔,1945年《波茨坦公告》中有明确规定。然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当时的美国等国家出于自身的利益,撇开中国,与日本进行了一个交易,于1951年在旧金山签订并于次年生效的《旧金山和约》,强迫已经不能代表全中国人民利益的台湾蒋介石政府放弃我们对战败国日本的索赔。尽管如此,我们不仅没有再纠缠旧账,而且在新中国成立后曾经多次千方百计地把友善之手伸向日本,将千千万万的优秀儿女送去日本加强中日友好交流。但日本的一些右翼分子、政客却屡屡阳奉阴违,挑衅中国人民的心理底线,直把整个中华民族的怒火重新点燃起来,也让那些深埋在“万人坑”里的一个个冤魂再度苏醒复活……

在这种形势下,我们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不但可以警告这个罪孽深重又不愿悔改的邻国,同时也可以告诫自己的国民:要取得和平与安宁的幸福生活,就永远不能忘却历史、忘却苦难。

当象征国家权力的表决在人民大会堂通过后,每年的12月13日——这个带着国耻和痛苦的日子,从此就成为我们每个中国公民必须垂颅而默哀的日子。这是一种痛苦的选择,烙在心坎上的记忆,但它可以警示我们反抗侵略,有助于培养我们的国家意识。

责任编辑:赵婧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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