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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重南:世界视角下的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20131203170937-490640096

汤重南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所研究员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印刷、出版,违者负知识产权法律责任)

各位领导、各位先生女士们,你们好!今天给大家讲一讲,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一些问题,题目叫《世界视角下的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今天分三个题目讲,第一个题目国家公祭日的设立是顺应时代潮流、维护世界和平的法理表达。我们知道今年的2月27号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一个非常顺应全国民心民意,符合世界潮流也深得人心,得到广泛反应的一个决定,决定就是以国家立法的形式,将9月3号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将12月13号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我国人大这两项决定在现在的国内外的形势下,正当其时非常必要,它的丰富的内涵,它的意义非常非常重大,以国家名义确立设立双日,顺应体现了民心集中表达了国情民意并且将中国人民的意志、精神诉求,提升为国家的统一意志,这是对以人民为主体的中国宪法的充分体现和严格的遵循,这是从法律上固化了南京大屠杀和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的历史事实和民族的记忆,这是捍卫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及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果实和战后国际秩序的法律伸张,这是维护世界和平和促进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坚定意志的法理表达。

下面着重讲一下关于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设立的问题,国家公祭日的设立则对南京大屠杀事实和中华民族民族记忆的固化,表达了全国人民对在南京大屠杀这一场浩劫中的死难者和所有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死难者最高规格的哀思悼念和纪念,体现了中华民族对人权和人类文明的严正态度,对生命的敬畏和尊重,对世界和平的坚决维护。

全国人大的决定指出1937年12月13日侵华日军在中国南京开始对我同胞实施长达40多天,惨绝人寰的大屠杀,制造了震惊中外的南京大屠杀的惨案,30多万人惨遭杀戮,这是人类文明史上,灭绝人性的法西斯暴行,人大的决定写的多么的准确,多么的清楚,多么的深刻。历史事实确实是这样的,1937年12月13日中国的首都南京,沦入侵华日军之手,在此后长达40多天里,日军在南京进行了一场有组织、有计划、有预谋的世所罕见的残暴的大屠杀,历史上称这一惨案为南京大屠杀,日军对南京贫民百姓和已经放下武器失去战斗力的中国的官兵进行的这场血腥屠杀,完全是有蓄谋的,一个惨无人道的暴行。南京大屠杀的规模之大,时间之长,手段之凶残,令人发指,令世界震惊。在南京城内和郊区,用机枪散射,进行大规模的屠杀,随后还要进行补枪补刀和浇上汽油焚烧尸体,经过南京审判日本战犯军事法庭查证的这样的大屠杀案就有28案,其中在旱西门、鱼雷营、江东门、中山码头、大方向广场(音) 、草鞋峡 、下关、燕子矶、煤炭巷、中华门,中华门外、花神庙、雨花台、雨花路、宝塔山等处规模就非常巨大,而日军零散屠杀则多达858案,杀人取乐的手段更是多种多样,有射杀、砍头、刀劈,甚至开膛剥皮,火烧、吊死、活埋、刺刀刺死、溺水淹死,放在麻袋中推到湖里头炸死,先奸后杀等等等等,丧尽天良和毫无人性的侵华日军,以烧杀中国人取乐,甚至进行了杀人比赛,以杀死中国人多而为荣耀。丧尽天良和毫无人性的侵华日军,残酷的杀害南京的一切居民,被杀的中国人不分男女老幼,杀害以后的尸体,或投入长江,或集体掩埋,更多的是曝尸沙滩、河边,横呈街头广场。

辽宁档案馆近日公开了当时日本南满洲铁路株式会社南京班的三份绝密报告书,在这些报告书中,记载了他们清理南京尸体的这样一些绝密的文件,文件说,到1938年的3月就是已经完成超出了南京大屠杀6周这样一个时间以外,日军每天仍然需要五六辆的卡车,需要二三百的民工,来清理在南京城里和郊区的尸体,战后中国的南京审判日本战犯军事法庭,对南京大屠杀主要凶犯就是大家所知道的杀人魔王谷寿夫,对他有一个谷寿夫战犯的判决书,在判决书中严正的写明谷寿夫所率领的第六师团,与1937年12月12日攻陷了中华门,即开始了大屠杀,他们在中华门一带烧杀淫虐,被他们烧杀淫虐的这些南京居民可以查到者有459起,每一起有相当的人数,被害人家属和证人都指正杀人放火奸淫最厉害的在南京就有两个部队,其中非常重要的就是谷寿夫的第六师团,而第六师团的屠杀地大小一共有一百多处,进入南京以后谷寿夫本人,为了向他的上级炫耀他的战功,在攻占南京城的军状报告中,他居然写到河岸边全被尸体覆盖满了。

在三天对谷寿夫的公审以后,86名证人,其中还有三名外籍的人士,以及大量血腥残忍的日军和其他外国人留下的照片面前,谷寿夫本人百口莫辩,终于低头认罪,日军一个士兵在从军日记中也写到,我看到一个令人震惊的场景,无数具人的尸体如同海滨的细沙一样安息在那里,足有数百数千,中国的六朝文明古都南京,遭受了亘古未有的大解难,积尸成垒,江河殷红,在南京受难者凄惨的呼号和痛苦的声音中,也夹杂着日军野兽般的狂笑声音,当时的南京市已经成为一座恐怖的人间地狱。

南京大屠杀这一公然违反国际法的残暴行径铁证如山,不容置疑。二战之后的东京审判和南京审判根据大量的日军的档案、文件,日军自己拍下的照片,以及充分的中国、外国当事人、证人、证言、证据,判定日本对华是侵略战争,确认日军制造了南京大屠杀,就是公正的法律定论和确凿无疑的历史结论,中外的学者有良知的各国人士,也用大量的原始资料当时的影像资料,照片和人证物证旁证,早已充分证明日军在南京进行了大屠杀。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对制造南京大屠杀凶犯谷寿夫和他的部下用军刀,军刀的名字叫“助广”,杀死三百多名中国军民的田中军吉,以及进行杀人比赛的向井敏明和野田毅四个人判处了死刑,并且执行了。判决书所列述的他们的残暴罪行,也都是侵华日军在南京进行大屠杀的铁证,从2006年开始,由中日两国政府组织了两国历史学家各十名,进行了三年多的第一阶段的中日历史共同研究,它的阶段性成果已在最近由社科文献出版社正式出版,在这一成果中,中国两国的历史学家又再次确认了侵华日军进行南京大屠杀的事实。

责任编辑:姜波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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