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普法是依法统计的基础。统计普法的目的是使各级领导、广大统计调查对象和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懂法、遵法、用法、守法,确保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统计数据的真实可靠。这些年来我省在统计普法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海南省统计局被中央宣传部、国家司法部授予“四五”普法全国先进单位称号。近年来,我省继续加大普法宣传的力度,对市县、乡镇、企业领导和统计人员等开展了大规模的统计普法培训;同时,积极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广大公民的统计法制观念有了大幅度的提高,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但是整个社会的法制环境和人们的法律素质还远不能适应依法治国和依法统计的要求,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等现象仍然存在。因此,要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把普法作为一个长期的、系统的工程常抓不懈。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责任制,确保立法规划的顺利实施。要继续深入开展对各级领导及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统计机构及统计人员的普法教育和培训。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做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要不断创新统计普法宣传的形式,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及时反映普法宣传工作动态和亮点,推动全社会树立统计法治意识,增强统计法治观念。
严格执法是依法统计的关键。统计执法就是在统计工作中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其所延伸的制度。统计部门依法行政就是要落实在依法统计上,要把统计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落实到统计工作全过程的各个环节,在日常工作中抓落实、抓实施、抓执行,同时对各方面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情况开展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行为,依照法律法规来进行规范和管理。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全面推进依法统计,必须把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作为关键来抓。首先,各级统计机构和广大统计人员要增强责任感,严格执行《统计法》和《海南省统计管理规定》及相关规章制度,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办事,严肃执法、严格执法,坚决维护法律的威严。其次,要以依法严肃查处在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为重点,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严厉惩治各种统计违法行为,并通过媒介予以曝光,以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第三,既敢于执法又善于执法。敢于执法就是要敢于动真碰硬,下决心查处统计违法案件,真正起到查处一案、教育震慑一片的作用。善于执法就是要讲究策略,注重事实和程序,以理服人。第四,要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重点检查与经常性检查相结合,使统计执法检查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做到经常化、制度化。第五,要协调有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各级统计部门要积极主动争取人大、纪检、监察、司法等部门的支持配合,为统计法治提供有力的外部支持。
(作者系海南省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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