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改革与建设法治国家(2)

全面深化改革与建设法治国家(2)

摘要: 当前中国的改革发展面临新形势新任务,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和平发展,都需要更好发挥法治的保障和规范作用,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首先是建设法治体系。一是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这是依法治国的前提。二是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保证法律的有效实施。三是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权威性。四是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这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条件。五是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健全法律体系,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有利于激发社会活力,维护社会公正,保持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和谐。

其次是树立法治权威。“法者,天下之准绳也。”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四中全会强调“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一方面就党而言,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另一方面就社会成员来说,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保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确保权力在法治的框架下运行。坚决纠正“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以权枉法”等现象。

再次是运用法治思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总书记的讲话表明,今后的改革将逐步由过去的政策主导型转向法律主导型。要通过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发挥法治在治国理政中的基础性作用。我国是有十三多亿人口的大国,改革发展面临许多新问题新挑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离不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也是我们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础。要不断推进国家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生活、社会生活法治化、规范化,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高度关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司法的公正、法治的力量。四中全会强调“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要用法治思维化解改革风险,用法治方式推进改革有序进行。同时破除“信法不如信访”“改革与法治相互排斥”“改革要上,法治要让”等糊涂认识和错误观念,把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统一起来。

最后是形成法治文化。法治文化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也是依法治国的具体体现。形成法治文化是一篇大文章,涉及的问题很多,我只谈以下几点:一是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层面来看,法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层面的重要内容,要把法治教育与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起来。二是从社会治理的层面看,要把依法解决纠纷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主要方式,进一步完善教育、医疗、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三是从干部考察和选拔层面看,要把能不能依法办事、遵守法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条件,党员干部应该带头尊法守法。四是从法治教育的层面看,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使全体人民都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作者为北京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副主任、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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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小青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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