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进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创造性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领导和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及其重大意义
从党的十八大报告、十九大报告、二十大报告,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讲话,习近平法治思想逐步形成发展。
2018年8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述了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的战略意义,明确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的职能定位,系统阐明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即“十个坚持”,包括:坚持加强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处理好全面依法治国的辩证关系;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次会议首次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习近平总书记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重点抓好的工作提出了11个方面的要求,包括: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十一个坚持”,系统阐释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根本立场、正确道路、首要任务、时代使命、总抓手、工作布局、重要环节、迫切任务、基础性保障、关键所在。与2018年提出的“十个坚持”相比,“十一个坚持”多了“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并不再单独强调“坚持处理好全面依法治国的辩证关系”。
习近平法治思想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凝聚了中国共产党人在法治建设的长期探索中形成的智慧结晶,标志着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高度,开辟了21世纪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与实践的新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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