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文化”的文化墙为宣传工作带来的思考(2)

“没文化”的文化墙为宣传工作带来的思考(2)

“文化墙”没文化丢了城市的脸

众所周知,“文化墙”是以倡导文明、宣传公益、健康运动、绿色环保、宣传新城市文化、推动城市品牌建设以及帮助城市提升品牌形象为己任,描绘和谐、文明、人文、艺术的特殊城市风景线,对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大有裨益。从某方面讲,用来宣传文化的“文化墙”就是城市脸的重要一部分,称其为现代城市的一张文化名片也不为过。“文化墙”一旦没了文化,相当于城市脸上有了污渍,不但起不到应有的宣传效果,更反映出制作和管理单位的马虎以及对文化的不重视。

“文化墙”没文化,让人尴尬。无独有偶,在成都市一小区的“文化墙”上,唐代著名诗人刘方平的著名诗《月夜》原文是“更深月色半人家,北斗阑干南斗斜。今夜偏知春气暖,虫声新透绿窗纱。”而“文化墙”上写成了“更深月色半家人,北門阑干南門斜。今夜偏知春气暧,虫声新透绿窗纱。”一首诗四句错三句,让人费解。公共场所“文化墙”出现这样的错误,从侧面反映出建设方对古代文学的不重视,也会对大众造成误导,尤其对不知道正确诗词的人和孩子造成误解。

没文化的“文化墙”给我们带来启示:一来,“文化墙”的设置和文字描述等,需要懂行人士把关,如果在印刷前更认真一些,“防患于未然”,也就不会出现低级错误。二来,相关管理部门应当改变一下工作作风,不能只“重形式、轻内容”,也不能只装装脸面,要改变疏于对细节的把握以及浮躁和走过场的不负责任的态度,以免让本来给城市贴金的文化工程,变成了丢城市脸面的“羞愧墙”。

作为公示性宣传的“文化墙”,若非要使用繁体字,首先要符合我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七条列出了保留或使用繁体字的六种情形:“(一)文物古迹;(二)姓氏中的异体字;(三)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四)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五)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六)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其次,“文化墙”的制作单位也该多了解一些传统文化,同时当“不耻下问”认真仔细把关,以免出现低级错误误导市民和游客。否则,出力不讨好,将传播中国传统文化的“好心”办成“没文化丢城市脸”的“坏事”。

文化墙“没文化”,靠媒体来拯救?

《太原“文化墙”没文化,百首诗词有33个错别字》,标题触目惊心,上了今日头条,标题上“太原”和“没文化”靠的很近,媒体和网民的口诛笔伐可以预见,为了古城太原的文明形象,有关方面必将立即进行整改,舆情也将趋于平缓,这将是此事接下来的走向。如此,文化墙“没文化”导致的城市“文明危机”,果真得以化解?

如果说“没文化”的文化墙被拯救,那也是媒体之功。据记者报道,当地市民驻足欣赏,发现文化墙上共计出现33处错别字,应该有段时间了,为何还没“引起有关方面关注并重视”?直到媒体跟踪报道,才有“有关部门将及时调查与之(设立单位)联系。”再熟悉不过的套路:媒体跟进了,关系城市外部形象了,大领导重视了,事情有进展并“圆满解决了”。

靠外来媒体强行介入,关系外部形象,有关领导“高度重视”,“文化墙”被整改,城市的“文明形象”得以挽救?即便太原市有关方面在舆论面前表现出“高效”,笔者还是要说对太原城市形象的失分提拉不大。因为它靠了媒体的强行干预。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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