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个就是讲法治功能,法治对于社会发展的作用是什么。法治实际上就是要制定一整套规则,来对社会的各种利益关系、社会交往的各种规则要作出规定,这样的话人们就依法办事,就知道规则是什么,什么是可以干的,什么是不可以干的,什么是属于我的,什么是不属于我的,如果我的权益受到损害,我怎么样保护自己的权益,我们遇到就是权利受到侵犯的时候,我们是私了还是让法律来说话。这都是讲我们在现实生活中运用不运用法律的问题。
那大家在来自各个地区,有自己独特的体验和经历,也有很多亲属,肯定在生活当中也涉及到很多的涉法的问题。实际上就是在涉法问题上我们首先要知道法是保护我们的,是保护我们的正当权益的,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的,比如说大家很多家里都有自己的房子,家里可能有自己的财产,或者是有的家里是做生意的,你做生意遇到欺诈案件怎么办,遇到赖帐行为怎么办,那你最好的办法还是寻找法律保护,你靠刚才我们说的拳头的办法或者说黑社会的办法,我从社会上雇佣几个打手甚至杀手来解决问题,这都不是法治的方法。我们还是通过法的方式,通过诉诸法律的方式来追回我们的损失。我的东西被盗窃了,那我是怎么办的,那同样我们的安全、我们的利益最可靠的保障是法治,否则自己家里有了合法的财产,但是总是没有一种安全感,怕被抢了,怕被偷了,怕被绑架了,那这样的话实际上对社会发展是不利的。
再有我们讲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主义法治就是要维护社会公正的,我们讲社会主义法治最核心的东西是什么呢,他是把人民利益作为我们维护法治的基本原则,这样的话我们就有一个社会发展的法律保证,因为我们讲宪法规定人们当家作主,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当家作主他就要有相应的法律制度来保护他,保护你人民在各个方面的利益,包括法律的制定,能够有利于人民利益的实现。所以法治的功能可以从我们一个是对利益的保护,第二个就是对纠纷的解决,我们都建立一整套很清楚的规则,我们这样的话就有利于我们这个社会能够稳定,能够不出现大的问题。
那从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法治的现状来看,首先我们讲的,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努力,我们的法治体系已经形成了,就是我们还是制定了法律体系,同时我们在法治社会建设上我们也在一步一步地往前走。
大家在实际生活当中感受到就是说法治的作用越来越大了,同时法治的观念也越来越强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我们在法治建设当中还有很多问题,所以我们为什么要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呢,为什么我们要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呢,就说明我们现在从我们现实情况来看,我们在法治建设上还有一些问题。
比如说一个是立法的问题。立法的问题就是说法律的完善程度还不够,从立法部门的这种他的立法的这种指导思想有的还有问题,所以决定提出来立法工作中部门化倾向、争权诿责较为突出,就什么意思呢?就是很多法律条文他是各个部门来主导制定的,那国家各个部门主导制定就有一个问题,就是部门利益成为制定法律的主要的考虑,叫做争权诿责,就是部门有利的,我把我的权利要搞的大大的,那对于部门不利的,费力不讨好的事情推出去,不把他作为我的职责,这是我们在立法当中存在的问题。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执法和司法的问题,有了法了但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选择性执法,司法腐败,这个在社会生活当中比较大的问题。云南有一个政协副主席是民主党派,老百姓遇到一些冤枉的事就找他,希望他能够出主意想办法,他就鼓励老百姓去走信访这条路,就到省城、京城告状去,往信访办公室写信让领导批。他不主张老百姓去找法院,为什么呢?他就叫做“信访不信法”,觉得信访比走打官司这条路靠得住,走信访整不齐领导批了,领导批了底下就重视了,重视你这个事可能就会解决了,那走打官司这条路最后也可能解决不了,这就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很大的问题是什么呢,就是说我们一些群众对于我们的法治缺乏信心,因为我们即使遇到事我们虽然走法的路,但是我们也想我们得在这个公检法部门找人,我们得找人,虽然我们是打官司,但是我们为了打官司打赢,那我们先在公检法系统我们找人,找人能够帮我们。那这样的话慢慢的司法腐败的问题就出来了,就是法治失去他应有的公正性,所以有句话叫做公正司法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最后到打官司也没有公正可言了,这样的话就容易让老百姓失去对法治的信心,这个是比较大的问题。
比如说前一段报道,原来广东有一个健力宝集团,健力宝集团有一个老总叫做张海,他判了十年刑,然后在监狱里两次减刑,就是很快通过减刑的方式就出来了,出来以后就失联了,失踪了,就跑了。跑了以后上头重视了就开始追查,到底这个张海为什么减刑,为什么两次减刑,根据是什么。最后查出一批人来,就是监狱里的人、司法系统的人都在帮他,帮他减刑。你减刑要立功,我给你创造条件我给你爆料,那个人有犯罪材料我让他跟你关在一个牢房里,那你的爆料材料我告诉你,我就举报,我张海举报那个人有犯罪什么什么材料没有报告,举报立功,好,监狱的人内外沟通,立功了减刑。然后第二次减刑怎么办呢,人家说不能再在这了,再在这太显眼了,那就转移到另外一个监狱,大家都不熟,你再立功再减刑。
实际上就是我们司法系统的各个环节、各道保险阀,最后在金钱贿赂面前全部失守了,本来是公正司法,结果司法在金钱面前被全部攻破了。所以这个也是我们当前就是讲建设法治中国依法治国要解决的一个问题,有了法但是不能够严格执法,法在权力面前,在人情面前,在金钱面前变的疲软了、失效了,这是一个问题。
再有一个问题就是全民守法的问题。一个就是我们的法治意识强不强,再一个就是我们领导干部能不能带头守法,这个也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因为我们讲培养法治的权威,领导要带头,因为我们前几天大家也搞了“清徐”了,现在也讲徐才厚案件对我们的影响,那实际上这就是从各种方面都能够分析,但是其中一个分析就是领导干部没有带头守法,知法犯法。
你说领导能不知道,徐才厚能不知道受贿是属于犯罪行为吗,受贿多少是要判多少年刑的。知道,很清楚,但是认为法是管不着自己的,自己是不归法管的,享有法外特权,所以才能够才敢肆无忌惮的接受贿赂,结果最后终于受到了法律的惩罚,终于付出了代价。
通过这个事件我们就可以看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如果我们心里没有对法治的敬畏,没有这种守法执法的意识,我们看起来可能一时能占点便宜,一时能得点好处,但是最后的结果那是很惨重的,不是自己是全家,包括自己的老婆和女儿,全部进去了。前几天我和我们的研究生在一起,我也跟他讲这个事,就是从年轻的时候就一定要树立对法治底线、对道德底线这种敬畏,不管在任何情况下任何条件下,都能够守得住自己。如果守不住自己,到最后后悔莫及。
刚才讲法治是对于民族复兴的保障,第二个我们讲一下法治对国家治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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