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全面深化改革(2)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全面深化改革(2)

摘要: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原名誉会长高尚全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开启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阶段,并设立了强有力的改革领导“中枢”——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为强有力推进改革提供了组织保障。经济发展已经进入“新常态”,目前亟需解决的全面深化改革四个重大问题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促进财政资源有效配置;积极稳妥地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新型城镇化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

体制改革促进了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国家发改委体改司司长孔泾源从转变政府职能、财税体制改革、金融体制改革、放松价格管制、城镇化和统筹城乡、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社会事业和民生保障体制、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八方面深入阐述了2014年经济体制改革的进展情况,指出体制改革有力地支持了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激发了市场活力,促进了经济稳定增长和提质增效升级,保障和改善了民生。

财税改革将作为重头戏拉开全面深化改革的帷幕。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指出,财税改革的重点在于预算管理改革、税制改革和优化调整中央地方体制等三大领域。

加快非公经济改革推进创业创新。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辜胜阻认为,不同所有制主体在经济生活中存在不平等。推进创业创新潮流的形成,必须改变公有制与非公有制主体的市场地位不平等的现状,保障非公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权益。他同时指出,当前创业和企业成长面临最大的问题是融资困境,必须推进金融改革,并对金融改革提出六条建议。一要超常发展草根金融。二要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三要大力发展科技金融。四要积极发展政策性金融。五要显著提升直接融资的比重。六要完善多层次的正金字塔式的资本市场体系,使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互动,让资本市场惠及科技型中小企业。

发展混合所有制需要分类实施。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原会长宋晓梧认为,混合所有制的基本实现形式是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指的是出资主体多元,而股份制指的是资本的组织形式。混合所有制是市场经济的重要产权组织方式。他提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的两个作用是:第一,发展混合所有制有利于政企分开。第二,发展混合所有制进一步激活国有资本活力。同时他认为,凡是竞争性质的企业,都可以实行两种所有权相分离,让它们成为完全独立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那些还不具有竞争性质或带有垄断性质的企业,两种所有权可不分离,仍由国家经营。

践行依法治国精神需要建立良好制度规范。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樊纲认为,制度是规范人与人利益关系的一套规则,其逻辑假设前提是“人之初,性本恶”。好的制度不仅体现公平正义,还要便于实施,有效可信;好的制度从本质上说必须不具有任何“排他性”,能够被所有在这一制度下生活的人所“消费”,并且是强制性地“消费”。从制度应用于公权和私权的角度看,对于公权而言,要用“正面清单”约束,凡是没有规定你可以做的,都是不可以做的,不可“创新”地扩大政府的审批与干涉;而对于私权而言,要用“负面清单”管理,凡是没有规定不可以做的,都是可做的。好制度的标准在于是不是明确而清晰地界定各方的权利与责任,涵盖可能发生的各种问题以及是否有简单明了的处理问题的程序。制度的重要性在于可以节省交易成本,促进经济增长,因此应当用制度而不是道德去抑制腐败。

责任编辑:周艳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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