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镇化健康状况的总体态势和提升路径

我国城镇化健康状况的总体态势和提升路径

根据发达国家城市化的经验教训、城镇化的内在发展规律、新型城镇化的内涵要求,应当从速度适中性、水平适当性、布局合理性、城乡协调性和发展可持续性五个方面对我国城镇化发展的健康状况作出评判。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强大引擎,也是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载体和途径。面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下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多重任务和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巨大挑战,为了更好地发挥城镇化的积极作用,当下尤其需要对我国城镇化发展的健康状况进行正确审视和判断。

一、城镇化健康状况的评价标准

根据发达国家城市化的经验教训、城镇化的内在发展规律、新型城镇化的内涵要求,应当从速度适中性、水平适当性、布局合理性、城乡协调性和发展可持续性五个方面对我国城镇化发展的健康状况作出评判。

第一,健康的城镇化是水平适当的城镇化,要求城镇化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宜,既不能过度超前,也不能过于滞后。城镇化是工业化、非农化和经济发展的结果,必须与经济社会发展保持一定量的对应关系,适度同步、协调发展,过度城镇化和滞后城镇化都是不健康的。判断城镇化率是超前、滞后,还是适当,既要看城镇化、工业化与经济发展的相互关系,又要进行国际比较,考察同类国家或不同国家同样发展阶段的城市化情况。

第二,健康的城镇化是速度适中的城镇化,强调速度与质量相协调,即城镇化速度要与经济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等反映城镇发展质量的指标相协调,既不能太快,也不能太慢,更不能以牺牲城镇化质量片面追求城镇化速度。判断城镇化速度是否适中必须结合城镇化所处的发展阶段,在不同的发展阶段要保持相应的发展速度,该快的时候快,该慢的时候慢,不能错位发展。同时,必须结合城镇化质量,只有有质量的城镇化才是健康的城镇化,判断城镇化速度是否适中,关键是要看城镇化速度与反映城镇化质量的要素是否协调。

第三,健康的城镇化是布局合理的城镇化,强调城镇化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协调有序,即要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发展基础和潜力,是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城镇体系合理布局、东中西部地区因地制宜、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和城镇规模结构。我国基本国情决定了我国城镇化既不能是大城市化也不能是小城镇化,既不能是集中型城镇化也不能是分散型城镇化,而必须优化城镇规模结构、集中型城镇化与分散型城镇化相结合、城镇空间布局合理、地区城镇化协调平衡。

第四,健康的城镇化是城乡协调发展的城镇化,强调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双轮驱动”,形成城乡一体、良性互动的协同发展态势。城乡协调发展是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缩小城乡差距,改变城乡二元结构,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是我国实现现代化和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城乡协调包括城乡政治协调、经济协调、生态环境协调、人口协调、文化协调、空间协调等方面。

第五,健康的城镇化是可持续发展的城镇化,强调城镇化发展要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即城镇化必须将生态文明融入全过程,实现人口、经济、资源和环境相协调,建设生态文明的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三重任务的叠加时期,城镇化可持续发展问题倍受考验,也尤其重要。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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