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断提高文化遗产保护水平,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统筹推进文物保护和利用,夯实文物事业发展基础,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整理和保护。开展第七批国保单位重点文物抢修工程,实施文物消防安全百项工程,稳步推进“平安故宫”工程。扎实推进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完成第六批和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备案工作。实施“一带一路”对外文物交流工程。加快推进文物保护法修订,完善文物保护标准体系。出台《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管理办法》。
● 不断创新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方式,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
配合外交大局,充分发挥文化外交独特魅力;加强机制建设,促进对外文化交流提质增效;夯实对外文化贸易发展基础,稳步推进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建设;不断深耕厚植,促使对港澳台文化交流入脑入心。制定《对外文化战略规划》。构建国际文化贸易合作体系,拓展海内外文化市场战略布局,扶持推进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海外文化贸易促进中心、境外文化贸易合作区建设。进一步提升2015年“欢乐春节”活动品质和影响。继续实施《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发展规划(2012—2020年)》,在2015年建设5个以上文化中心,使中心总数达到25个。
●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提高文化治理水平
加快文化法治建设步伐,落实文化体制改革各项任务,精心编制文化“十三五”规划,提升政策研究和调研水平,推动文化科教工作稳步发展。完善文化法律法规体系,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文化产业促进法、公共图书馆法等重点立法项目。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到权力下放、监管跟上、服务提升。加快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生产经营机制,加快国有文化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 完善保障和服务机制,提供文化改革发展有力支撑
完善文化财务监督检查网络,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新闻宣传和督促落实力度,提升后勤保障和服务水平。以“监督管理年”为主题主线,提高文化财务工作水平。加大财政投入和保障力度,促进不同规模的文化单位持续均衡发展。围绕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加大文化转移支付项目投入。进一步支持新疆、西藏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文化建设。全面推进“三区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千人计划”和“文化名家”工程。加强文化部新闻发布制度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 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成果,加强文化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全面深化文化系统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将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整改要求细化为工作措施,固化为制度机制。坚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组织开展作风建设工作专项监督检查。坚持“一岗双责”,深入推进文化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根据中央巡视组专项巡视文化部的反馈意见,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根据2015年全国文化厅局长会议材料摘编)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