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商民主制度有利于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实现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一个不断发展、不断完善的过程。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也愈发展。协商民主制度有利于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我国是一个幅员辽阔、有13多亿人口的国家,实行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体现。宪法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采用“代议制”,由人民选举自己的代表,成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这种选举能够全面、直接、充分地反映“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我国社会经济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出现了多种经济成分、分配方式、就业形式,存在着多阶层、多党派、多民族、多宗教的格局;人们的思想活动表现为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和差异性,在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方面趋于复杂化。在这种状况下,协商民主制度能够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民主的真实性、广泛性和包容性。由于协商民主的主体涵盖社会各界、各方面人士,既反映多数人的普遍愿望,又吸纳少数人的合理主张,最大限度地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民主权利,使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使国家的立法、决策、执行、监督等工作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以实现社会主义的“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的本质要求。为此,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把协商民主作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方向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内容,把政治参与同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结合起来,体现群众的要求和主张,因此,协商民主能够在引导社会各阶层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冲突,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以充分体现人民当家作主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
(二)协商民主制度有利于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
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是公民在遵循宪法和法律的前提下,按照一定的程序直接或间接地表达自己的意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党在新中国建立初期就形成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在政协中,各个党派、阶层、界别、民族、宗教的政协委员,都能够按照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要求,为国家的建设和发展献计献策。在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载入宪法,表明“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已上升为国家意志,实行制度保障。在协商民主实践中,有效拓展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深度和广度,体现了我国民主政治的优势,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把协商民主与选举(票决)民主有机结合,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空间大、领域宽、范围广,使民主精神得到落实。特别是在承认利益多样化的前提下,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协商讨论,在协商中深化认识,消除误解,增进理解,形成共识。对不同的利益需求和政治愿望,根据社会存在的实际差别,广开言路、广集众智、广求良策,把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愿望和要求进行综合反映,使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得以充分体现,使有序的政治参与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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