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地方因地制宜探索国资管理模式 (3)

鼓励地方因地制宜探索国资管理模式 (3)

地方做了大量探索,存在很多困惑,普遍在等待和观望

基于对10省市的调研,结合对更多省市已出台的国企改革方案的分析,我们发现,各地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思想上均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基本上均以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为指导,在完善国资管理体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国企功能界定与分类等方面展开。如多地均提出提高国有资产证券化率,均给出明确的比例指标,均提出要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这一普遍性问题。此外,多地均提出将国有资本集中到关键领域,虽然各地对关键领域定义各有差别,但北京、上海、江西、甘肃、江苏、重庆、四川、青海等省市均将国有资本集中在关键领域的目标设定在“80%”上。此外,虽然还缺乏统一和明确的分类标准,但各地都强调国有企业分类分层管理。但更多的是,鉴于中央和地方、地方和地方之间在国有资本结构、功能分布等方面有显著差异,地方改革在自行理解和探索一些原则和方向时,难免会困惑,只能观望等待。一些代表性问题如下:

1.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如何转换职能问题。完善国资管理体制的关键任务是国资监管机构转换职能,从行政化管理方式转向以市场化管理方式为主。但如何实现国资监管机构的职能转换,各地认识不一、差异较大。有的地方提出要继续加强国资委工作和职能;而有的地方,如上海国资委则计划简政放权,将部分权力归还企业。

2.各地均提出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但普遍缺乏系统性设计。症结在于国资管理体制架构设计不明确,地方对如何明确国资委在新的国资管理体制中的地位及其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关系,存在一定的畏难和观望情绪。

3.由于很大比例的地方国有资产沉淀在地方投融资平台,地方投融资平台管理体制改革应是地方国资国企改革的重点任务;但中央国资国企改革基本没有这方面的问题和任务。这使得地方在此领域难以参照中央国资国企改革方案。

4.将竞争性国有企业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是地方改革的主流思路。但是对能否混合、如何混合及非国有资本能否控股等关键问题,普遍缺乏答案或标准。实际上,由于地方国资大多集中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承担许多非市场化经营的政府责任和社会责任,很难吸引以盈利为主要目标的私人资本。此外,各地均鼓励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但是难以明确员工持股中的“员工”范围界定、持股比例及方式。如何既实施有效激励、保障员工权益又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普遍缺乏有效方法。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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