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加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

注重加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要动员和整合全社会的力量加以推进,要注重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任务融入各级政府的决策、评价、考核之中。

一、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科学规划、制度先行,这样才能保证生态文明建设的针对性、实效性和计划性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生态文明建设要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这说明,生态文明建设不像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那样,具有明确的、独立的边界,它或渗透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之中,或贯穿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之间。可以说,生态文明在“五位一体”中具有基础性作用,生态文明就如一条“红线”贯穿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紧密联系起来,形成一个有机整体。

二、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和实施将带来人们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根本转变,有助于保证生态文明建设的整体发展方向

目前,我们面临着“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迫切需要建章立制。我们要在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进而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就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推进制度体系建设,建立长效机制。

三、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保障,它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规范和监督、约束力量

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就是要制定出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等。生态文明建设需要通过制度的有效监督和检查才能确保其更好更快地发展。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一切活动需要对制度负责,需要做到规范优先,需要确保制度的执行力,从而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也是全面深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必然要求

要从根本上建设生态文明,必须从主要用行政办法保护生态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问题。因此,全面深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要强化政府的能源及减排和任期绿化目标等工作责任制,要树立正确的发展观、政绩观和生态观。各级政府要切实转变职能,尽到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制度体系基础、社会基础以及相应的政治保障的责任和义务,把生态文明建设的绩效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及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体系。要完善现有环境法律法规体系,加快环境法治建设。在生态立法方面要运用生态学的观点将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来加以统筹考虑,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减少各类灾害,为构建标本兼治的环境立法体系提供基础和条件。

责任编辑:周艳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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