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给残缺生命更多希望?
无论是关闭停建,抑或是“咬牙”坚持,婴儿安全岛所经历的故事,折射出当前社会对出生缺陷儿童及其家庭救助工作的不足,关闭婴儿岛后,从表面上看民政机构的压力会有所缓解,但弃婴问题依然存在。
婴儿安全岛设立后也曾引发争议,部分观点认为一定程度上鼓励了弃婴行为。但有专家表示,弃婴“增多”其实是一种假象,只是使之前散落在各个角落的弃婴更加集中。加大资金投入,增加更多的婴儿安全岛才能分散个别机构的压力。目前婴儿安全岛的关闭,不代表弃婴的数量减少,而可能恰恰与之相反,会有更多的弃婴因此失去生命。
南昌民政部门表示,设立婴儿安全岛本意是畅通弃婴救助通道,维护弃婴的生命权益,这是一件好事,但是现在的试点过程中一些问题确实一时难以解决。有关专家认为,试点的成功和失败,都会有一定的经验可供总结。首先应对婴儿安全岛试点的经验教训进行总结,找出问题,研究解决办法。此外,国家还应尽快出台针对重大疾病婴幼儿的抚养、医疗救治等社会保障制度,补短补缺建机制。
据公开资料显示,许多国家都在实行对残疾婴幼儿、重大疾病婴幼儿的家庭抚养的政府全额补助的制度。浙江省社科院社会所所长杨建华表示,没有一个家长想主动遗弃自己的孩子,抛弃孩子是在沉重的经济和生活压力下无奈的选择,“在生命的问题上,不能只算经济账,做好社会托底的保障工作,给予残缺生命足够的关爱,才能为他们构建温暖安全的屏障。”
婴儿岛不应承载过多期望
2011年6月1日,首个“婴儿安全岛”在石家庄市社会福利院落成揭牌,随后,各地兴起“婴儿安全岛”的试点。2013年7月26日,民政部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婴儿安全岛”试点工作。
2014年3月16日,在试点不足50天之后,广州市宣布暂停试点“婴儿安全岛”,官方称主要原因是短时间内接收弃婴数量已经超出了福利院承受的极限。随后,各地出现暂停试点工作的情况。
不到三年的时间,“婴儿安全岛”便走完了在中国的本土化历程。有人唏嘘,政府为何不给残缺生命更多的希望?更有人不满,这么大的一个国家,难道就养不起这几个娃娃?
的确,婴儿安全岛这个收养弃婴的福利场所,体现了社会对于弱势群体的关注,是制度人性化的体现。
然而,笔者想要表达的是,作为一个的辅助救助机构,在其承担本身责任的同时不应承担过度的期望。囿于制度、观念、理念等多方面条件的限制,婴儿安全岛的存在与否并不能完全体现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对于遗弃儿童的关爱水准。
我国《刑法》第261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在法律的层面,对于遗弃行为,能够承担责任的主体限于依法负有抚养义务的人,这种抚养义务的存在是建立在亲属关系或者事实的身份关系之上,这就表明,机构并不存在刑法上承认的抚养关系,在对子女的照顾上,家庭承担着第一位的责任。
因此,从法律上而言,国家认可的抚养儿童的责任主体是基于亲属关系存在的,而并非具有社会福利性质的机构,比如“婴儿安全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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