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

——怎样推进严格执法

法治热点面对面之一:怎样理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

法治热点面对面之二:依法治国的康庄大道

法治热点面对面之三:怎样理解党和法治的关系

法治热点面对面之四:怎样理解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

法治热点面对面之五:怎样推进科学民主立法

400多年前,明代张居正曾说过这样一句名言:“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的确,古往今来众多史实表明,如果有了法律而束之高阁,或者实施不力、做表面文章,那制定再多法律也无济于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点就在于保证法律严格实施,做到严格执法。

一 为何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点是严格执法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由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诸多环节组成的完整“链条”。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有法可依的问题总体上解决了,执法越来越成为整个法治建设链条中最关键的环节。如果在这个环节掉了链子,立法的意义就会大打折扣,同时也会对司法和守法带来严重影响。

社会生活中我们也能感到,现在法治领域发生的许多问题,更多的是因为有法不依、失于规制乃至以权谋私、徇私枉法导致的。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意见和诉求,也更多集中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上来。只有严格执法,建设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把“纸面上的法”真正落实为“行动中的法”,才能切实推进法治国家建设进程。

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必须严格执法。如果有了法而不严格执法,法律就成了“纸老虎”和“稻草人”,就会失去应有的效力。长此以往,势必影响执法机关的公信力,势必动摇人民群众对法律的认同、对法治的信仰。只有坚持严格执法,做到“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法律才能发挥治国重器的作用,全社会才能形成对法律的尊崇和敬畏。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必须严格执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执法工作最重要的价值追求。随着人们法律意识、权利意识日益增强,对社会公平正义提出了更高要求。如果执法不严、执法不公,该处罚的不处罚或者同事不同罚,社会就失去了起码的公平公正,就会引发大量社会矛盾,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只有坚持严格执法,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群众正当权益,才能彰显公平、伸张正义。

建设法治政府,必须严格执法。行政机关是执法的重要主体。在我国,大约80%的法律、90%的地方性法规和几乎所有的行政法规的执法工作都是由行政机关来承担的。各级政府能否切实做到严格执法,体现国家法治文明程度,关系法治中国建设成效。当前,行政执法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比较突出,执法不规范、不文明和不作为、不勇为、乱作为现象时有发生。进一步推进各级政府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对建设法治政府来说,是十分重要和紧迫的任务。

链接

近年来法治政府建设大事记

◆ 2007年,党的十七大将“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

◆ 2008年,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

◆ 2010年,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对今后一个时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 2012年,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

◆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 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声音

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袁曙宏(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在我国,行政机关承担着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的繁重管理任务,其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特别是现在人们民主意识、法治意识、权利意识空前高涨,对一分权利的坚持和争取,有时超出了对一分利益的争取。政府如果不依法办事,人们在身边每一件小事当中感受不到公平正义,对政府、对社会就会失去信心。因此可以说,不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就不可能做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建成法治政府,就不能说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

责任编辑:艾磊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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