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法治政府建设结合了湖北特色(3)

湖北:法治政府建设结合了湖北特色(3)

摘要:行政决策法治化已成法治国家基本共识。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就是要实现政府决策的合法律性、可预期性;既要保证政府决策符合实定法要求,又要保证政府决策符合民主程序,而不是行政长官的拍脑门决策和一言堂决策。

防止拍脑门和一言堂决策

记者:“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重大行政决策事先由决策机关所属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讨论。”这是《意见》特别强调的,今后做决策将是什么样子,过程是怎样的?

周叶中:行政决策法治化已成法治国家基本共识。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就是要实现政府决策的合法律性、可预期性;既要保证政府决策符合实定法要求,又要保证政府决策符合民主程序,而不是行政长官的拍脑门决策和一言堂决策。

就我国而言,自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都极力推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将其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标尺,从而把行政决策从理论提升到了实际操作层面。对此,《意见》特别强调,“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重大行政决策事先由决策机关所属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讨论。”据此而言,合法性审查是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缺之不可。

怎么审查?审查的内容是什么?一般而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是指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政府法制机构或其他特定主体对决策权限是否于法有据、决策程序是否依法进行、决策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核实的一种程序性活动。其中,值得注意的是“重大”一词,也就是说并不是所有的行政决策都需合法性审查,唯“重大行政决策”而已。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重大”行政决策是指涉及本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决策事项,例如财政预决算的编制和调整、重大财政资金的安排、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等。

相对而言,合法性审查对于湖北尤为重要。众所周知,湖北是“千湖之省”,湖多、桥多、收费多,而收费标准、费用用途、收费期限等项目都是对政府依法决策的一种考量;另外,湖北作为中部崛起的战略支点,其资源、市场、发展潜能等都吸引无数企业驻足,而政府的各种政策自然也是其中一项重要考核指标。正是如此,我省提出“收费清单制度”,目的就在于规范政府行政决策和执法行为,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与此同时,为加强对政府决策的程序监督,我省在这个基础上进一步提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风险性和廉洁性评估等“三项评估”合一机制,由相关业务处室负责评估、厅法规处审核、办公室督办落实。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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