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危及农产品安全(2)

摘要:近年来我国土壤污染形势持续恶化,局地、局部区域土壤污染隐患突出,已构成对农产品安全的实质威胁,土壤污染修复工作迫在眉睫。多位专家学者表示,我国土壤修复工作面临多重困难、尚未真正起步,当前应着力解决加快立法、完善标准、提高技术三个基础问题,切实推进土壤污染修复工作落实。

土壤修复面临多重难题

我国土壤修复工作是最近几年才获得政府、民众和研究人员关注,但业内人士和专家认为,当前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面临多方面难题,土壤修复尚未真正起步。

一是土壤污染具体情况缺少详查、底数不清。业内人士指出,目前职能部门仅有“调查统计公报”进行土壤质量检测,但调查频次少、点位稀疏,调查结果与具体地块的实际情况很难挂钩。

魏复盛以重金属污染为例分析说,重金属含量超标与否、属于何种等级,超标原因来自“高背景值”还是“人为活动污染源”,金属有效态含量是否超地表水水质标准,种植出产的粮食、蔬菜是否超标、超标程度等基本情况都较模糊,亟待广泛进行“采样监测”,对污染物种类、浓度、污染范围做出具体评估,“摸清家底才是制订可行性方案的大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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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西藏安多县境内的一处草原牧场。)

二是针对性监管体系空白。目前,土壤污染以环保部门作为统一管理部门,但监管专业队伍“几乎尚未建立”,其与“污染形成上游”涉及的发改、农业、国土部门,以及工信、卫生、科技等外围部门,也未形成互通、联动的管理机制。

监管长期缺位,导致土壤污染“旧账未还、又欠新账”,形势越发严峻。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法案室副处长丁敏说,当前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量依旧巨大,矿产资源开发中环境问题依旧突出,农药化肥依旧过量使用,导致土壤污染防治形势“目前来看拐点很难出现”。

三是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建设不健全。丁敏指出,《土壤污染防治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应与《环境保护法》及其他相关法律为伍,受《宪法》统帅,成为与土壤污染防治相关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的上位法,但目前这部法律仍未出台,阻碍了各项“下位法”指导实际工作。

此外,相关法律缺失,还堵塞了土壤修复的资金通道。业内人士透露,2014年有关部门在湖南、河南进行立法调研时,所到市县均反映,土壤污染防治、修复最突出的障碍就是缺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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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新疆场地污染土壤修复项目封闭式污染土壤修复车间。)

四是土壤修复技术、装备、药剂研发储备不足,技术成熟、经济适用的土壤修复体系尚未出现,少数成功的土壤修复项目,多是在局部地区很小范围内进行“试验性修复”。

责任编辑:田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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