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风建设需严防“搬出搬进”心态作祟(3)

作风建设需严防“搬出搬进”心态作祟(3)

其二,如何处置超标的办公室,应摆上议事日程。此前,媒体披露,一些官员清理、腾退超标办公用房,只是“一种糊弄上级检查的工程”。比如,他们隔断出的接待室等,“仍属局长专用”。孙照军的整改也是糊弄,看似封存了大办公室,但又偷偷使用。为防止超标办公室被重新使用,应有釜底抽薪之策,比如,可公开拍卖,或用作住房困难群体的廉租房,或出租;再比如,将大办公室改成多人合并办公。无论什么方式,都不应让办公室闲置起来,那些官员再想阳奉阴违,打折扣、搞变通,就不容易了。

其三,如何防止官员在“清房改革”中耍花招,仍是难题。孙照军之所以被发现搬进超标办公室,归因于有人举报,“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后进行了调查核实”。如果没人举报呢?或如果举报无效呢?对于民众来说,很难有机会光临孙局长的大办公室,而对于其下属来说,即便有机会出入,也未必敢于举报局长超标使用办公室。

有个细节是,当初整改时,孙照军将里间原办公室封存,钥匙交办公室统一保管。既然钥匙交出去了,为何又能搬进去?其实,身为一局之长,取回钥匙有何难事?换言之,但凡超标使用办公室的官员往往都是部门领导,对他们的监督往往无力,“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为此,既需要建立更有效的监督平台,鼓励各种方式的举报,也需要建立抽查制、督查制。

“反腐一阵风,那只是传说”,再不收心、收手的官员,可参照孙照军被免职的例证。与此同时,更应该看到,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重构政治生态,仍然艰巨繁重。为此,就需要严格构建监督制度,在官员不敢腐上发力。

【启示与思考】

官员因搬回超标办公室被免职乃咎由自取,用鲁迅先生的话说:“活该。”官员因搬回超标办公室被免职虽作为个案,也许可以一笑置之,但其背后暴露出的官员“风声过后”思维却不可一笑置之。

假若将官员搬回超标办公室视为个体行为,“风声过后”思维则恐怕可称官员普遍心理。在我的记忆中,以往包括清理办公室在内、旨在规范官员办公和公务活动待遇的林林总总“规定”“严禁”“清理”“整改”不是没有过,而是其中不少沦为“狼来了”、五分钟热度,正是“一阵风”禁令让官员“风声过后”违规违禁反潮屡试不爽。

庶几宿命使然,官员搬回超标办公室发案,又是群众举报结果,而非相关部门主动监督结果。也就是说,假如没有群众举报,搬回超标办公室的官员兴许正人不知鬼不觉地“没事偷着乐呢”。进而,我有理由质疑诘问,既然又是官员“风声过后”惯性思维发作的结果,各地违规反潮行为,谁敢保证仅此一例。幸好,当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回头看”专项行动,对发现的问题将依纪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明明知道自己违规占用办公室用房,事前已经从办公用房搬出,事后应该考虑如何按规定搬进需要的住房,而不是等“风声过后”再恢复原样,搬进超标违规办公室住房。这是典型的抱有侥幸心理,对中央抓作风建设认识不到位。中央领导多次强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没有休止符。

实践证明,抓作风建设,就是让各级领导干部始终保持有廉洁高效的精神状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就是要预防和防止“四风”反弹。显然,将湖北十堰市人社局原局长因违规占用办公室,未按要求进行整改予以免职,就是表明抓作风建设不止步。

俗话说得好,严是爱,宽是害。如果对湖北十堰市人社局原局长违规占用办公室,听之任之,或者以为小题大做不做出处理,那么其所造成的影响以及后果,是难以估计的。有道是,小洞不补,大洞吃苦。从查处的一些贪污腐败分子案件看,都是因作风不实,最终导致步入贪腐的深渊,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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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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