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种:最为特别的应属日新中路与前卫西路交叉路口附近的骑车乞讨人员。3名男子站在双向车道间的绿化带旁,身穿专业骑行服,身后不仅有自行车还有背包,他们什么都不说,也不靠近车辆,就在手上拿个牌子,上面写着:“我们骑车没钱,暂借几元。”这一幕,让市民陈先生很感到恼火:“上个月,在西山区那边就见过他们了,就是他们三个。”对此,云南骑行者联盟的成员小王认为,大部分骑行者都需要经过专业学习或自我培训,当遇到困难时也会找寻朋友或求助民警。“既然穿得那么专业,咋个可能会在马路口乞讨呢?现在像这样假扮游人乞讨的太多了,站在交叉路口对驾驶员和自己来说都很危险。”
声音车主:“差点撞到乞讨老人!”
乞讨者:“一天下来能要着30元。”
张师傅回忆,他前天驾车经过彩云北路一个交叉路口时,就遇到了正在乞讨的老人。当绿灯亮起时,乞讨的老人还慢悠悠地往边上走。“老人根本不管别人,就是走自己的,很多车辆都只能减速或打方向避让他。老人快要靠近我的车时,右侧的车辆突然向路中并道,我为了避让车辆赶紧打了一把方向,差点撞到老人,把我吓惨了。”张师傅说:“他们这种乞讨看着就吓人,我们更怕撞着他。”
“他们自己危险不说,还让我们开车的也很危险。”对于红绿灯交叉路口的乞讨者,大多数车主都表示反感。对于给不给钱,司机们很是烦恼。王女士认为,乞讨的多是老年人,他们冒着风险出来乞讨,不给于心不忍。可是他们在路中乞讨的行为,驾乘人员给了钱又无异于助长了乞讨人员的做法。“还是希望有人来管理,这种乞讨真的危险。”
那么乞讨者们为何要选择在交叉路口的马路上乞讨呢?一名老人说,他今年67岁,因为是孤寡老人,生活过不下去才出来乞讨。他每天早上7点出来,开始在交叉路口处乞讨,等到10点多再到附近的商场边乞讨,而下午4点多他又会来到交叉路口。“街上要不着钱,我听说在马路上要得着,还有好心人给钱,商场那边基本要不到。”老人称他没有固定的乞讨点,居无定所,一天下来在交叉路口能讨到30多元。谈及是否担心安全,老人说他有时候也会害怕。“碰到人家的车,我赔不起。大家都让着我,从来没出过事。”当记者问老人是否愿意去救助站时,他摇摇头,“不想去,去几天又要回来。”
在日新中路,乞讨的骑车人告诉晚报记者,他们来自贵州,自称是大学生,却出示不了学生证。“我们骑到这边没钱了,需要别人帮助我们。去找警察太丢脸了。”当记者问及他们是否愿去救助站时,3人均表示不想去。与记者交谈了几分钟后,3人便匆匆骑车离去。
如何管理
相关部门人员说都有难度
交警对此,昆明市交警支队人员表示,如果交警发现此类情况都会进行相应劝阻。“但我们没有处罚权利,这应该归属辖区派出所吧。”
公安民警称,对于在十字路口利用等红灯时间,向驾驶员进行乞讨或兜售物品的人员,在其不听制止和劝阻,并妨碍交通管理秩序的,可按情况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道路交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于乞讨人员,民警可以在其愿意的前提下将其送入救助站接受救助。但对于这一情况,昆明市公安局民警认为,存在监管难度的问题。“流动性非常大,不可能派民警随时在交叉路口守着。这应该和散发小广告类似,归属于城管部门管理。”
随后,记者将情况反映至昆明市数字城管热线12319,工作人员在记录情况后表示,他们也时常收到市民关于此类的投诉,在接到投诉后他们都会派辖区工作人员尽快赶到现场处理。工作人员说:“但也存在反复性强的情况。”
谈及对交叉路口乞讨人员的管理,城管工作人员认为,“这就要看谁来牵头?大部分都是说服教育,但这样的制止劝阻往往效果不好。”
他山之石
珠海市《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在机动车道上兜售、乞讨或者发送物品,以及机动车驾驶人向在机动车道上乞讨的行人予以施舍均被禁止。《条例》生效后,无论是行乞者还是驾驶员都将面临交警警告或50元罚款。
佛山市《佛山市关于加强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实施意见》规定,在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乞讨,妨碍交通管理秩序的乞讨者将根据有关法律条例进行管理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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