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城市伤疤,对“红灯乞讨”说不(4)

治理城市伤疤,对“红灯乞讨”说不(4)

“红灯乞讨”有隐患,理应坚决亮红灯

对于“红灯乞讨者”,需要亮红灯。

在红灯期间向来往车辆乞讨,涉及到的是安全问题。十字路口本来就是事故的高发地段,这里车来车往,这里隐患不少。在这个地点,在这个时段,让乞讨者在车流里穿行,会使安全隐患更多。对于乞讨者本人来说,有的带着孩子,有的是年迈的老人,有的是残疾人士,他们行动本来就不方便,如果还跑到车流里去乞讨的话,就会给自身的安全带来一定的问题。而对于在此间等候红灯的车主来说,这个时候需要集中精力,关注路口的情况,以便安全的出行。当乞讨者向他们乞讨的时候,就会影响了他们的情绪,会带来安全隐患。

不仅有安全隐患,而且“红灯乞讨者”的行为还影响了正常的交通秩序,给本来就拥堵的十字路口造成更加严重的拥堵。尤其是春节期间,出行的车辆和行人会增加很多。这个时候,“红灯乞讨者”的进入,会加重十字路口的交通负担。很显然,无论是从保障出行畅通的角度,还是从确保安全的角度来说,对于“红灯乞讨者”都应该是零容忍的。

当然,对“红灯乞讨者”零容忍,并不是说不允许他们乞讨,这毕竟是他们赖以生存的一种方式,我们不能让他们不能生存下去,他们不能生存了,对于社会来说也是有害处的。所以,在严查“红灯乞讨者”的时候,有关部门就不能是教条的驱赶,而应该是把他们引导到一个合理的位置上去。笔者以为,对于城市来说,是不是应该考虑划定乞讨区域,这个区域既要确保交通秩序的畅通,又要确保乞讨者的安全,还要保障乞讨者能够有所收获。

在十字路口乞讨,在红灯时刻乞讨,安全隐患多发,对于“红灯乞讨者”请勇敢的亮起红灯,这是对乞讨者的负责,也是对社会的负责。

【启示与思考】

街头乞讨大煞风景,也暗藏交通隐患,是一块难以治愈的城市管理伤疤。一些行乞者之所以会选择红灯乞讨方式,就是利用了在特定环境中人们更容易就范的心理。

诚然,富有爱心地给些施舍也是人之常情,但不能见乞讨就给钱。这些年我们对乞讨流浪人员已建立救助体系,如果真是迫于无奈和生活无助而不能自食其力,完全可以到救助站寻求帮助。稀里糊涂地付出爱心,有纵容好逸恶劳之嫌。

如果说这些乞讨属于“文明乞讨”的话,穿行在道路上的红灯乞讨族就可以说是强迫乞讨了。这些乞讨族在车辆等待红灯的间隙,趴着车窗要钱,这种强迫要钱的方式很是让人厌烦。

红灯乞讨族不但影响城市形象,还妨碍交通秩序,成为极大的安全隐患。对于这种乞讨行为,交警应该坚决制止,必要时要请城管和社会救助机构介入,对乞讨人员进行登记梳理,分类处置。对于应该救助的,相关部门就要主动承担起救助义务,对于能自食其力的人员则应该鼓励引导他们从事合适的工作,对假乞丐或有利益集团操纵的乞丐则要坚决打击。

伪乞讨消费的是民众的爱心,更是伤害了真正的慈善事业,使得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生存处境更加逼仄。那些职业乞讨者,会助长不劳而获的风气蔓延,也是一种可耻的价值观畸变现象,有违公序良俗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该给予教育和矫治。查处职业乞讨者既彰显管理智慧又是执行法治国策,还为社会和谐增强砝码,法制是靠强制措施执行的,是该有关部门出手的时候了!

根治马路乞讨行为,最终需要开出法治的药方,除了依法打击职业行乞者外,还需政府升级困难群体的社会救助体系和帮扶机制,切实保障好孤寡老人、伤残人士的合法权利,从源头上解决他们的权益贫困。作为市民,行善既要因地因时制宜,也要分辨真假善恶,对街头职业乞讨应坚决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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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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