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进老百姓看得见的法治
推进老百姓看得见的法治有两个抓手,一个是司法公正,另一个是财税法治。
上海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叶青教授指出,司法是老百姓亲身感受依法治国的窗口。因此要让每一个老百姓通过每一个诉讼案件来感受社会的公平正义。我们现在讲的司法不公、司法缺乏公信力问题,往往是程序公正上的问题。实践中的一些社会影响不好的案子,往往在实体上是合法的,却由于程序问题而使社会评价偏离了实体效果。
当前司法还存在碎片化问题。法律的操作性不够,导致司法依据大量运用司法解释,甚至实践中的各种联席会议文件,大大削弱了国家法律的权威,也削弱了司法公信力。同案不同判,甚至同城不同判问题应当引起高度重视。
司法这条社会公正的最后防线,最终还是要靠人来守,即每一个司法工作者来守。当前,谁办案谁负责、终身负责赋予司法人员很大的责任,但该队伍实际上所享有的利益、权利与责任却并不匹配。这影响了司法队伍的留人和树人,从而影响了司法队伍的素质。司法队伍的职业化、精英化、司法化应当引起关注。
北京大学法学院刘剑文教授指出,财税法治亦是百姓看得见的法治。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财税改革与财税法治是紧密衔接、良性互动的。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首先要把财权关进制度的笼子,通过控制财权来控制政府行为。当我们分析反腐败成果时,应当反思我们在制度上的缺失,尤其是财税制度的缺失,进而在财政法治上多着一点力。
财税法治的落实,需要观念的改变。一是理财治国。治理国家,需要财政收入的合理合法合宪、财政支出的公开公平公正、财政管理的有规有序有则。二是公共财政。改变过去公共财产政府所有的观念,明确是人民把财产委托给政府代管。
财税法治的落实,需要立法的跟进。当前,财税法律缺失严重,这一空白需要加速弥补。财税的基本制度,只能由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法律。应改变一直以来财政部、税务总局财税立法的惯性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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