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政策误区与创新体系建设

创新政策误区与创新体系建设

国际背景与核心特征

二战后,美国长期占据创新制高点,不仅体现在技术领域,而且也体现在创新机制和创新环境上。为追赶创新前沿,欧盟于2001年提出了旨在赶超美国的《里斯本计划》,虽然该计划由于2008年金融危机而没有完全达到目标,但仍鼓励了欧盟的创新发展。

国际创新问题研究从最初的技术创新扩展到广泛的非技术创新领域;从讨论研发推动创新成果发展到对就业和福利乃至绿色创新的关注;进而关注创新主体间、创新成果间的关联和引用关系等。

这体现了国际创新语境的如下核心特征:

创新以生产率提升和利润增加为导向。创新是生产行为的一部分,其主要目的是改善生产条件,提高产出、降低消耗或优化流程,进而提高生产率,增加企业利润。创新的效果首先体现在经济领域,间接反映在社会文化领域。

创新以企业为基本观察单位。企业是创新的主体和能动力量。这种企业主体范畴从制造业逐渐扩展到非制造业,包括广泛的服务业活动。

创新需要区分市场与政府的作用。市场是调节企业创新行为的核心力量。创新的价值最终由市场评估,创新的组织和资源分配由市场决定。政府在创新过程中仅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主要是资助重大基础研究、搭建创新平台、提供法律保障等。

创新存在于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之外的广泛领域。并非所有创新行为都以新产品和新技术为目的,从成本和风险角度考虑,对现有产品和工艺的改进是最为经济和理想的创新行为之一。此外,企业在生产流程和工艺、组织模式、产品营销模式、财务与风险管理模式等领域有广泛创新空间。

我国创新政策的误区

我国以科技发展和技术创新为核心,正在组织和形成自己的创新体系。我们制定了符合自身发展规律的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也适当承袭了国际公认创新指导文件的思路。对照国际标准和研究,应看到当前我国创新政策和规划仍有局限性。

过度重视技术创新,忽视非技术创新。由于起步较晚,我国创新政策更多倾向于科技发展和技术创新。技术创新可有效提高科技地位,但这仅是创新体系的一小部分,推动科技成果发挥作用、提升企业效率,则需要更加关注组织创新、营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

过度强调高新技术产业。现有科技和创新政策都将高新技术作为首要发展目标,但高新技术和相关产业仅是我国庞大产业体系的很小一部分,也仅是创新体系的很小一部分。基于规模以上企业数据的研究表明,如电子通讯设备等高技术行业研发投入高但弹性低;而纺织业等“低技术”传统产业的研发投入则具有高弹性。因此应兼顾高技术和非高技术产业,对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非高技术产业(如纺织业)应重视和支持。

责任编辑:艾磊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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