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驱动 塑造现代化新优势

创新驱动 塑造现代化新优势

[中图分类号] D616;F062.4[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29-1445(2021)01-0035-05

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中,创新和科技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科技是战胜困难的有力武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深入分析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的新形势,直面我国创新能力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短板,明确将科技实力大幅跃升、关键核心技术实现重大突破、进入创新型国家确立为二〇三五年的远景目标;并且把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作为“十四五”规划的主要目标之一。《建议》第二板块中,将科技创新列为各个分论之首,以“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为题对创新和科技的地位作用、方向目标、战略部署作出系统表述,提出了一系列新论断和新认知。需要我们深入学习和领会,以提高贯彻执行的自觉性。

核心地位与战略支撑

《建议》指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这样的新表述,既表明了创新与科技在中国现代化征程中重要地位,又揭示了创新与科技各自的内涵以及二者之间的区别与联系。创新作为中国发展的根本动力,自然要处于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核心地位,统揽各个方面;科技作为“战胜困难的有力武器”,是确保创新实现的制胜法宝和有效途径,所以定位为科技强国的战略支撑。一个核心地位、一个战略支撑,表明了党中央对创新与科技寄予的厚望。

创新,一直是伴随中国发展的重要因素和重要动力,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创新还没有成为主角,创新能力尚显不足。进入后小康的社会主义现代化,高质量发展要靠高水平的创新来保证,发展必须走出引进、消化、吸收的老路径和技术上的“拿来主义”,创新也必须超越在模仿中改进的初级创新。因此,把创新置于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意味着发展动力的根本转换。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论断,有力推动了中国经济大发展。但我们也遇到了科技受制于人的种种掣肘。因此在科技“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新表述中,特别强调“科技自立自强”。这个新表述意蕴深刻,充满了坚定的自信,具有深远的历史价值。只有“科技自立自强”,我们才能彻底摆脱在科技上被别人“卡脖子”、遭受无端制裁的窘境,我们的国家发展才能得到有力的战略支撑。

创新与科技是动力与武器的关系。创新涵盖经济社会的各个方面,科技创新是创新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实现创新型国家的关键;科技是各个领域实现创新的最有效手段,靠科技才能解决问题、突破难点、开辟前景,引领现代化建设不断升级、持续前行。创新与科技内在统一,创新引领科技、科技成就创新。我们只有深刻认识创新与科技的历史定位和时代作用,才能在实践中真正把握好中央意图。

四个面向:科技创新的新指向

要实现科技创新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征程中的作用,必须从现代化的全局,以世界的眼光把握科技创新的指向。《建议》提出:创新和科技必须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这4个面向内涵丰富、寓意深刻,为中国科技创新指出了方向。

面向世界科技前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世界科技前沿,本身就是现代化题中之意。我们进军现代化,首先就要占领世界科技前沿,只有站在世界科技前沿,才能引领经济社会各个方面的时代进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中国经过几十年的快速发展,不仅经济总量居世界第二,科技进步也是今非昔比,许多领域已经进入世界前沿,如激光技术、农作物杂交技术等。但仍然有一些领域,特别是基础科学,距世界前沿存在不小差距。要切实提升我们的创新能力,必须把面向世界前沿放在第一位。《建议》指出:“瞄准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沿领域,实施一批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中国的科学技术不但要跟上世界科技进步,还应引领世界科技发展,真正具备世界一流的科技实力。

面向经济主战场,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科技创新的期望所在。现代化的战场很多,但经济始终是主战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都是围绕经济主战场展开的。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中存在的一系列短板、弱项,都指望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科技实力切实增强来破解。高质量发展、新发展格局和经济行稳致远的实现无不需要科技创新来支撑。

面向国家重大需求,是科技强国的重中之重。国家重大需求往往就是对世界科技前沿的需求,这两个面向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当今世界,国与国之间的竞争靠的是国家整体实力。社会主义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国家的利益就是人民的整体利益、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国家利益至高无上。只有国家强大,人民才能不受欺负;只有国家强大,人民才能安居乐业。因此,科技创新必须满足国家重大需求。特别是关系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大国重器的需求,必须得到科技创新的优先支持、切实保证。

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共产党人的初心,彰显着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这个面向已经充分体现在2020年战胜疫情的斗争中,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给科学家回信中指出的,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国科技工作者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在临床救治、疫苗研发、物质保障、大数据应用等方面夜以继日攻关,为疫情防控斗争提供了科技支撑。这个面向,也是中国现代化征程中,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指导方针。

国家创新体系与国家战略科技力量

国家创新体系,是“十五”时期首次提出的命题。经过几十年的演进,国家创新体系取得了重要进展。“十四五”时期的目标任务,已经从“建设”提升为“完善”。所谓完善,意味着国家创新体系从基本形成开始走向定型、成熟和系统化、制度化;涵盖着创新体系各种要素,包括创新主体、创新要素、人才培养、国家战略、政府政策、国际交流以及生态环境等;实现了创新在国家层面和全国范围的协调配合、整体关联、系统整合和有机统一。国家战略是国家创新体系的灵魂,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再次明确了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加快建设科技强国提供了战略指导。我们相信,这三大战略,在“十四五”期间会进一步走实落地,促进国家创新体系不断深化升级,为科技强国保驾护航。

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是体现国家意志、服务国家需求、代表国家水平的战略性科技力量。这支力量为新中国的建立和发展立下了汗马功劳。“十四五”规划把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进一步强化,列为完善国家创新体系之首,意义不同寻常。正确认识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必须破除自由市场经济的迷信和误导,当代发达国家的现代化,无一不是依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支撑。科技强国要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但国家科技战略力量不能削弱,只能加强。无论从面对当代科技发展进入大融通时代的外部挑战看还是国内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统筹整合需要来看,都迫切需要构建强大的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议》提出要制定科技强国行动纲要,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举国体制,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提高创新链整体效能。新型举国体制、创新链整体效能新理念的提出和实现,充满新意,需要我们在贯彻行动纲要的实践中,不断探索、深刻体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举国体制,不同于计划经济下的举国体制,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的有机结合,一定会形成不同以往的新特征。

科技是科学和技术的统称,其实科学与技术既存在共同的基础,又有明显的差别。二者共存于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实践中。科学的本质在于“发现”,技术的本质在于“发明”;前者强调理论认知,后者关注应用效果。我们把二者合称为科技,就是要把发现与发明有机链接在一起。但我们的科技实践,往往是重应用、轻理论,出现了偏重短平快应用研究、忽视坐冷板凳的基础研究的倾向,形成科技创新的短板和瓶颈。其实,科学与技术互为依存,又不可相互替代。应用是离不开理论的,技术更离不开科学,忽视科学基础的应用技术是走不远的;同时,脱离技术的载体,科学也只能是英雄无用武之地。因此,《建议》专门强调“加强基础研究、注重原始创新,优化学科布局和研发布局,推进学科交叉融合,完善共性基础技术供给体系”。

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必须纳入国家战略规划,科技强国的行动必须由国家统领。《建议》强调:“制定实施战略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推进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科研力量优化配置和资源共享。推进国家实验室建设,重组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布局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区域性创新高地,支持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形成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构建国家科研论文和科技信息高端交流平台。”这些国家战略性举措,是科技强国目标实现的可靠保证。

创新主体与创新发源地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市场主体,承载着国民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同时,企业也是创新主体(Enterprise本身就含有进取、开创之意)。从创新需求的酝酿、发生,到创新活动的策划设计、要素聚合,直至组织行动、实现创新,企业几乎凝聚了创新的全过程。《建议》就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出了许多关键性举措,创意满满,令人耳目一新。我们只有从创新主体的视角把握企业的本质,才能真正领会《建议》系列主张的深刻意义。

提出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特别是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过去,微观企业很难与国家重大项目联系在一起,今后不但可以直接参与,而且还能由企业来牵头,让企业成为创新联合体的组建者。只有企业成为创新主体,各类创新要素才会向企业集中。

提出发挥企业家在技术创新中的重要作用,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实行税收优惠。我们必须认识企业家的作用和职能具有双重性,不能只看到企业家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创造利润的一面,同时也要看到创新是企业家更本质的属性。在创新理论学者熊彼特眼中,企业家的职能就是实现创新,引进新组合。甚至只有当其实际上实现了某种“新组合”时,才是一个名副其实的企业家;而不从事创新,就不再是真正的企业家。企业家的内在动力,也不单纯是攫取利润和不择手段地投机,而是存在征服的意志、战斗的冲动,证明自己比别人优越的冲动,他求得成功不仅是为了成功的果实,而且是为了成功本身。政府税收优惠和金融支持可以给企业家插上创新的翅膀,助力企业实现创新。

提出发挥大企业引领支撑作用,支持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成长为创新重要发源地。企业不分大小,都应该成为创新主体。但企业的规模不同,表现出创新的作用和特色也不同。大企业,规模大、环节多、链条长、辐射广,在创新上需要更多的聚合和协同,同时也会产生带动功能,所以要发挥引领支撑作用。而小企业,虽然规模小、环节少,但往往便于萌生高精尖的创新冲动,而许多高新技术也适于首先在小企业孵化。因此,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具有巨大的发展潜能,要支持它们成长为创新重要发源地。

提出加强共性技术平台建设,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无论技术上还是产业链上,只要有关联,就可以展开协同创新。协同创新是企业之间、产学研之间合作创新的主要形式。即使企业规模大小不同,也可以进行融通创新。

创新活力之根本

科技创新说到底离不开人。人人都可以创新,但我们必须看到人与人之间是存在巨大差别的,从事创新的人必须具备创新潜质。我们一般把具备创新潜质的人称为人才。人才也存在异质性,在不同的领域展示各自的专长。因此,科技创新的人才是多元的,在不同领域、在不同层次、在不同级别,作用和贡献也不尽相同;创新方式也各有不同,有的需要个性的张扬,有的则离不开团队的合力。但共同的是必须激发人才创新活力。为此,《建议》提出: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方针,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造就更多国际一流的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青年科技人才后备军。

创新的激励,首先是对人才的评价。科学、公正的评价,使人才的贡献得以承认,就会产生巨大的正向激励;反之,则可能导致消极的情绪。《建议》提出,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是非常科学的,有助于纠正现实中人才评价的种种偏失。

创新活力的激发,离不开创新环境。《建议》从加强学风建设,坚守学术诚信,到健全创新激励和保障机制,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提出一系列创新环境的培育方针。这些方针,对于培育国家良好的创新生态,将起到根本的作用。

科技强国需要各种类型的人才保证,从科学家、企业家到工程技术人员、能工巧匠,哪一方面都不能缺少。所以,《建议》提出要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实施知识更新工程、技能提升行动,壮大高水平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队伍。

人才的培养要从教育入手,《建议》特别提出要支持发展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加强基础研究人才培养。同时实行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构筑集聚国内外优秀人才的科研创新高地。人才是创新活力之源,源远才能流长;人才是创新之根本,根深才能叶茂。

创新文化与创新生态

《建议》就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完善国家科技治理体系,优化国家科技规划体系和运行机制,推动重点领域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提出一系列具体的方针政策。可以从中读出两个概念:创新文化和创新生态。能不能形成创新文化和创新生态,是判断一个国家是不是创新型国家的根本标志。

创新文化,首先是确保创新主体从事创新活动的制度文化,反映在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是否有完善的制度安排。科技创新主体有充分的科研自主权、充裕的研发投入、可靠的知识产权保护、科学的项目组织管理、完善的科技评价机制、公平的收益分配和奖励机制等,这些都需要一个完整统一的科技体制机制,形成对科技运行有序管理的科技治理体系。只有从创新的制度文化建设出发,才能真正理解《建议》就优化国家科技规划体系和运行机制所提出的方针政策的意义所在。

创新文化,还表现在整个社会对创新的认识和理念的广泛认同上。从事重大创新和关键创新的主体可能只是少数杰出的领军人才,却能得到团队的配合、大多数乃至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全社会成员都能立足岗位,各尽所能,积极进取,开展不同程度、不同水平的除旧布新,消除嫉贤妒能,接受容纳新生事物,形成弘扬科学精神和工匠精神、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创新文化的形成必然生成良好的创新生态,良好的创新生态才能聚集创新人才,激发创新活力,建成创新型国家。

中国的创新有着独特的优势。在人类历史上,科学社会主义是最大的理论创新,社会主义是最强的制度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最新的实践创新。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征程必将为创新扫除障碍,开辟出创新的前景,而创新也必将成就中国成为创新型国家。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0.

[2]文魁,吴冬梅.激励创新——科技人才的激励与环境研究[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8.

[3] 文魁,谭永生.达论:人才测评新体系[M]. 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

(作者简介:文魁,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市经济学总会副会长)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0
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标识证书 京公网安备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