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全面”: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大创新成果(2)

“四个全面”: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大创新成果(2)

“四个全面”开辟了运用马克思主义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主要矛盾的新境界

习总书记在今年1月23日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我们提出要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当前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必须解决好的主要矛盾。“主要矛盾”四个字,深思熟虑,字字千钧,标志着我们党工作全局和事业大局的深化与拓展,体现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之“矢”射向中国问题之“的”的新跃升。

“四个全面”实现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必须解决的主要矛盾判断的与时俱进。习总书记对“四个全面”的定位,是着眼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必须解决好的主要矛盾。我们党和国家的事业,就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长期以来,我们党坚持把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作为社会主要矛盾,这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必须解决好的主要矛盾”的提法本质上是一致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早期,我们重点强调社会主要矛盾,有利于突出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这个根本任务,紧紧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内涵发生了很大变化,进入到爬坡过坎的时期,“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不比不发展时少”,有些问题发展之后更加凸显,比如,贫富差距扩大、生态环境破坏、腐败易发多发等等。解决这些问题,只讲社会主要矛盾显然不够,还需要从新形势下继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全局高度,提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主要矛盾,以更宽广的视野把各方面突出的矛盾问题都纳入进来。比如,除了讲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还要讲党的建设这个最大政绩,正如习总书记所指出的:“如果我们党弱了、散了、垮了,其他政绩又有什么意义呢?”把实现“四个全面”确立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解决的主要矛盾,使我们党的战略关注点从经济建设领域拓展到更为全面的社会生活领域,目光更加远大,视野更加宽阔,责任更加重大,从而有利于更好地把握全局、开创新的局面。

“四个全面”提供了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主要矛盾的“路线图”。“四个全面”既确立了主要矛盾,又为解决主要矛盾提供了行动纲领。“四个全面”,准确把握治国理政的若干重大关系,科学统筹治党治国治军、内政外交国防、改革发展稳定,既把握了治国理政的全局,又抓住了治国理政的重点,同时也优化了治国理政的战略布局。“四个全面”,坚持实现中国梦与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统一,坚持改革与法治的统一,坚持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与抓好党的建设这个最大政绩的统一,为科学统筹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有效避免掉入“中等收入陷阱”“西化分化陷阱”和“腐败陷阱”等困境提供了清晰的路径。可以说,“四个全面”战略思想和战略布局,正是中国“发展起来以后”,更加注重发展和治理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必然选择,必将铸塑更加成熟定型的“中国道路”“中国模式”,更具国际竞争力的“中国优势”,推动中国从实现“赶上时代”走向“引领时代”的转变。

“四个全面”确立起了我们党推进中国社会发展的新的历史坐标。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主要矛盾,决定着党的战略重心和工作大局,也决定着历史发展的大方向和主旋律。改革开放前,我们党曾一度对国家发展中的主要矛盾作出错误判断,提出“以阶级斗争为纲”,使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遭受严重挫折。改革开放后,我们党把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作为党和国家事业的主要矛盾,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现了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使中国跃升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如今,我们将“四个全面”确立为党和国家事业的主要矛盾,标志着中国发展到今天,中国历史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这样一个历史和时代定位,必将激发起人民群众的极大创造热情,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征程中攻坚克难,创造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辉煌。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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