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和总目标。为实现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和总目标,全会要求必须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成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要着力在“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四个方面下工夫、花力气、取得实效。法治思维的提出,是新时期的创新和发展,具有深刻的内涵和重大的历史意义,是依法行政方式的重大转变。
一、法治思维是依法行政由静态观念向动态思维的重大转变
从党的十五大到党的十七大都提出了要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提出了要注重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继续强调了要增强公职人员的法制观念;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了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这几次党的代表大会虽然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认识不断深化,但在观念、精神、教育层面较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依法治国作为专门议题进行研究和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努力建设法治中国,以更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党中央作出重大《决定》,从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总任务到建立社会主义法制体系,保障措施、实施步骤、考核标准都进行了科学安排,使党员干部行为有目标、工作有准则、落实有抓手、考核有监督,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不再是观念形态,而是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工作的业态、常态、动态的工作方式。法治思维要贯穿到经济社会和改革发展的全过程,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都要运用法治思维,在有法可依的框子里办事。这种转变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是重大创新。
二、法治思维是依法行政由线性思维向立体思维的重大转变
线性思维是一种直线的、单向的、单维的、缺少变化的思维方式,是指沿着一定的线型或类线型的轨迹去解决问题的一种思维方式,具体说思维从某个点开始,沿着正向向前以线性拓展,经过一个点,最终达到思维的正确结果。立体思维是指思维要遵从系统性、整体性、动态性,而且要有层次性、多维性、联系性。具体说,立体思维是一种多元思维、全方位思维、整体思维、空间思维或多维型思维,跳出点线面的限制,能从左到右,从上到下,四面八方去思考问题的思维方式,或者叫立起来思考,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东西都是跃出平面,打破线性、伸向时空的结果。特别是一个伟大的发现都是与立体思维紧密联系的,牛顿万有引力说的创立就是立体思维的结晶。电子王国中的“格里佛小人”——集成电路,在电子线路板上也制造出立体形的,它不仅在上下两面有导电器,而且在电子板的中间设有许多导电器,从而大大节约了原材料,提高了功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要求想问题、办事情、做决策不能像以前那样主观的、单向的、单一的去干。某些领导干部工作产生的片面性,造成决策的失误,一方面有个人素质不高的原因,另一方面是思维方法不正确,线性思维遮挡了视野。而法治思维要求我们看问题,办事情要有立体观、整体观、系统观,因为在社会生活中,没有“法”的确立和规范,人们就不能过上和谐、幸福的生活。俗话讲,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规”贯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个方面,所以,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必须树立法治思维。再一方面,就法本身的制定和执行而言,不仅要跟上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搞好立法,而且要严格执法,遵循程序法。由此而言,法治思维是依法行政在思维方式上的重大转变,是执政能力的提升。
三、依法行政是由“人治”向法治的重大转变
中国是从一个长达几千年封建社会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封建主义的残余影响还比较深,“官本位”、“权本位”、“一言堂”、“家长制”的问题相当突出;有的当权者以权谋私、贪赃枉法的问题触目惊心,令人发指;一些部门和个人把位置看成是行使自己的权力、谋私的工具,“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不给好处不办事;办事拖拉,工作效率低下;不是热心为企业服务,而是“乱收费、乱检查、乱罚款”,“吃拿卡要”的问题屡见不鲜。去年经过强力简政放权,经济发展环境逐渐优化,但又出现了新问题,有的企业反映:“当下门好进了,脸好看了,但事不办了”。从反腐败揭露的一些案件看,建设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单位迫在眉睫。法治思维是制约和监督公权为核心内容的一种行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要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在笼子里。这些要求都体现了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也都是法治思维的内涵。因此,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在法治思维下为人民工作,严格规范权力的行使,自觉接受制约和监督,不能为所欲为,胆大妄为,否则,就会陷入泥坑,其悔恨晚矣。
四、法治思维是依法行政由权力无束向法规约束的重大转变
各级部门的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因此,权力者不能有任何私权,权要为民所谋、为公所用、为民所利。把权力当成个人的资本、捞取好处的盆钵,权力资本化,资本个人化,那么,党的肌体就会空心化。政治生态环境遭到破坏,要比自然生态环境遭到破坏难以修复。权力行使无度,越线扩张,管控不力,法治不严是导致腐败的一个重要原因。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对依法治国、依法治政、依法治人、依法治事做了全面阐述,强调:“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所谓“大道”,从现实来说,是指我们所追求的理想,实现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所谓“至简”,是指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解决纷繁复杂的矛盾和问题要研究事物发展的规律,采取科学的方法,敢于创新,跳出旧框框,去粗取精,由表及里,抓住本质和要害,一抓到底,速见成效。所谓“有权不可任性”,是告诫当权者不能想怎么干就怎么干,随个人性子来,不讲科学、不讲民主、不受法律约束,我行我素,一意孤行,甚至是胡作非为。依法行政要求我们所有行政行为都要有法有据,任何政府部门不得法外设权,把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的轨道,法治必将成为政府工作的依据和准绳。依法治国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治国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相辅相成,共同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战略目标提供可靠保障、强大动力和根本支撑。
(作者系省科顾委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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