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2)

形成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牢固制度保障。基础实,则道路平。“我们要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论断,揭示了法治体系与社会制度之间的内在联系,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制度属性和前进方向,就是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构建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必须坚持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决不能搞“三权分立”;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基本政治制度,决不能搞多党竞选、轮流坐庄。我们应当坚定这样的制度自信,切实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法治化。

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组织和人才保障。治国经邦,人才为先。法治教育体系和法律职业保障体系是法治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决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在法治教育方面,要把思想政治教育摆在首位,端正政治立场,强化职业操守,夯实专业知识。在法律职业保障方面,要尊重司法规律,捍卫和维护法律职业的严肃性和神圣性。通过科学合理确定法官、检察官员额并切实提供财政物质保障,稳定司法队伍;通过保障律师依法行使执业权利,发挥律师队伍作为依法治国重要力量的积极作用,深化律师制度改革。

中国特色法治文化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丰厚文化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精神是法治的灵魂。人们没有法治精神、社会没有法治风尚,法治只能是无本之木、无根之花、无源之水。”“只有内心尊崇法治,才能行为遵守法律。只有铭刻在人们内心中的法治,才是真正牢不可破的法治。”这些重要思想意蕴法治既是一种理性的办事原则,体现为普通民众知法懂法用法护法;更是一种文明的生活方式,体现为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治精神深入人心。古人云:“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其中之“善”,就是要符合国情,彰显以民为本。中华民族有着悠久的法律文化传统,是现代法治生活建构的重要本土资源。善于汲取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精华,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但决不照搬外国法治理念和模式,无疑有利于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三、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的形成路径

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核心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法治是一种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的领导必须以法治方式体现,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我国的宪法法律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制定的,不尊重宪法法律,就是损害党的领导和党的威信。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决定》要求做到“三统一”和“四善于”,即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统一起来,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只有切实做到“三统一”和“四善于”,才能在法治之下、而不是在法治之外、更不是在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

责任编辑:艾磊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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