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推向深入(2)

将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推向深入(2)

二、抓住重点,力求突破

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涉及方方面面,任务十分繁重。我们不可能让所有工作齐头并进,必须把握重点,力求突破。从政府层面上看,当前要抓好四个关键环节。

一是制定标准。有规矩才能成方圆。衡量循环经济发展的成效,包括节水、节油、节电、节地、节材的程度,要有一套行业或产品标准。有了标准,就像设了一道门槛,有了一个杠杆,才能建立相应的奖惩措施和评价体系,用以约束引导企业和个人行为。当前,重点要制定各个领域循环经济的技术标准、废弃物排放标准,编制各类产品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节能标准。各部门要抓紧研究,把它作为当前一件重要的事情来抓。

二是完善政策。政策是重要导向。制订政策的主要目的,就是通过行政手段、法治手段和经济手段,约束企业行为。现在一些企业用水不节约,用电不心疼,用地很铺张,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水价、电价、地价都比较低,企业可以承受,没有节约的动力。我们要企业节约,光喊喊口号、讲讲道理,效果不大,必须用经济手段,特别是发挥价格的杠杆作用,让企业主动去节约。这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如果企业在低价格、低成本基础上,能够取得可观的盈利空间,企业是绝对不会自觉地去调整产品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因此,要深入研究有效的政策,对耗能、用地、排污等各个环节,奖励要少一点,惩治要严厉点。特别是对于一些高耗能行业,要按照标准来衡量它,通过政策和法律加以约束。只有让企业心疼了,承受不了了,才会主动去节约,主动去搞循环经济。

三是技术推动。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有了标准,有了政策,我们还要在技术方面加以推动。具体讲是“两手抓”,一手抓研发,一手抓应用。要组织研究开发一批资源节约和循环经济的关键技术,推广应用一批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这两个“一批”,是技术推动的主要抓手。事实上,现在很多领域的节能技术已经相当成熟,主要是推广应用的成本较高。所以,我们既要研究如何降低新技术的应用成本,又要研究如何在政策层面上加大推动力度。

四是法治保障。法律是准绳,是硬杠杆。必须把循环经济和节约性社会纳入法治的轨道,明确政府、企业和个人的责任和义务。一方面,要组织力量编制《南华县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规划》,进一步明确南华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战略方针、基本目标、主要领域、工作任务和对策措施等,并认真组织实施。另一方面,要结合南华实际,制订和修订资源综合利用、节约能源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进一步加大对资源综合利用、节约能源等方面的约束力度。

以上都是当前政府要抓的重点,也是政府职能在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方面得到充分发挥的重大体现。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是一项涉及多方面的长期工作,需要持之以恒一项一项地抓落实,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各企业、各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抓紧研究,提出具体实施方案,特别要结合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制订近两年的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工作目标。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工作,只有通过共同努力,才能扎实推进。

责任编辑:周艳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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